逗两个孩子,是他生平一大乐事。
阿初十岁之后,便想通看透了一些事情的关键,再略大一些,着手什么事,都会主动告诉他。
时光翩跹,无声流转。
似乎跨越了漫长河流,又似乎只是昨日到今时的迅疾,阿初的能力,已不止是独当一面可言,陆家、书院这边一些棘手的事,都能帮忙化解,谋算早已超出常人。
迟早,阿初会站在荣华之巅。
他确信无疑。
傍晚,蒋云初、丁十二立于茶楼临窗之处。
街头熙熙攘攘,行人络绎不绝。
等了一阵子,一名妇人出现在眼界。
“就是她,古氏。”丁十二说。
蒋云初视线锁住古氏,四十来岁,平民穿戴,仪态不俗。她生得柳眉凤眼,让他心头一动。
丁十二道:“她嫁的是个秀才,家境有些拮据,膝下一儿一女。”
这样的一个女子,索长友长年累月地暗中关照。蒋云初道:“深查这妇人。”
丁十二问:“觉着不妥?”
蒋云初颔首,“不对劲。”
丁十二称是,歉然道,“我先前以为,摸到这里就够了,便没让弟兄们多花功夫。”
“这事情不同于别的,不查透不行。不怪你。”蒋云初望着那妇人走进一间生药铺。
二人别过,蒋云初回去当差。
这一阵,锦衣卫接到的差事不多,一干人只需应付手边的事,乐得清闲。莫坤却与手下的心思相反,有些不高兴,私下里和蒋云初念叨:“人只是快回来了,就不给我们正经差事了,没差事可就没油水。”
蒋云初问:“暗卫统领方志?”
莫坤颔首,“年初走的,也不知道去办什么差事了。他不在,皇上也就不大放心把一些差事交给暗卫。”
蒋云初敛目喝茶,没让莫坤察觉到眼中的杀气。
莫坤道:“那厮狂得很,等他回来,我们得收敛些。”
蒋云初似是而非地笑了笑。
入秋之后,有人到顺天府投案。
那人是被人从马车上扔到顺天府门前的,样子已非凄惨能形容:周身筋骨俱断,右臂、双腿都短了一截;像是在沙漠中暴晒过几日,目光涣散,皮肤干瘪苍老如树皮,趴在堂上,让人感觉轻飘飘的。
秦牧之示意衙役安置一下。
衙役走过去,鼓捣一番,勉强把那人摆成了坐姿,加了个凳子给他靠着。
询问之后,满堂皆惊:这人竟是以前的三大悬案里最恶劣的那一桩的元凶。
秦牧之便想起来了:蒋云初说过,会在秋日让他如愿破案。他看着堂上的罪犯,想到蒋云初那清冷出尘的样貌,有点儿瘆的慌——不论是那少年,还是少年的友人,是不是研究过酷刑?——这一次次的,来投案的就没个成人样儿的。
这名罪犯是一名疯狂的采花贼,每次得手之后,还要将无辜的少女甚至小女孩杀死、分尸。秦牧之每每想起,便想将之凌迟、点天灯,眼下倒觉得很解气。
接下来,章程一如前两次:禀明皇帝,与刑部尚书合审。
一次次没有人性的行凶,罪犯慢慢道来,与刑部、顺天府以前掌握的情况对的上。
核实之后,秦牧之很有闲情地问起题外话:“你右臂、双腿是怎么回事?”
罪犯喃喃道:“砍的,我自己的刀,砍我自己。不知道砍了多少次,不听话就……”他没再说下去,神色却如见鬼一般,恐惧至极。
秦牧之只觉一阵阴风刮过,需要怎样的手段,才能把人逼到这个地步?随后又觉快意,咎由自取,活该。等以后与蒋云初有了切实的交情,得请教请教刑讯逼供的法子:不需要这样暴戾,需要的是让罪犯认头的手段。
皇帝不是体恤民情的做派,三桩悬案在他看来,不关他的事,但凡真上火,当初就派暗卫、锦衣卫全力协助官府彻查了。
先后三次的元凶都先被人整治过,他是知情的,对此想法很简单也很确定:“江湖中自有高人,这是摆明了替天行道,为朕惩恶扬善,是我朝之福。”
秦牧之听了,心说这都哪儿跟哪儿啊?你倒是会给自己脸上贴金。当初要不是我能帮蒋云初一点小忙,人家才懒得把人交给你——留着自己收拾,远比让三个穷凶极恶之徒早日解脱的好。
但是皇帝这么想也挺好,不然的话,就要怀疑顺天府有什么猫腻,要查他了。
他不喜欢皇帝,反感得厉害,只盼着太子爷能早日继位登基。
私下里,他宴请蒋云初时,隐晦地把这些话说了:不说出来忒憋闷。
蒋云初笑笑的,端杯示意他喝酒。
说到太子,那个倒霉催的日子还是不好过。梁王被软/禁了,皇帝的猜忌之心反倒更重,只要是太子主张的事,不管有多利国利民,他都能想歪,否掉。
换个气性大的,怕是早就被活活气死了。
喝了些酒,蒋云初对秦牧之道:“眼下再怎么憋屈,还是要尽心当差,甚至于,得到皇上的宠信。”
“啊?”秦牧之惊讶,“像方志、莫坤那样的宠臣?你可拉倒吧。跟你我有什么说什么,莫坤是你上峰也一样,我着实地膈应。”
蒋云初笑开来,“知道您不把我当外人。换个当法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