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条上写着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
作为一个经常看报纸的人,克蕾莎对这个地址耳熟能详。
她换下了魔法袍,穿上一身印花T恤和半裙,在街角服用复方汤剂。这东西下肚之后,好像伸出了一只手搅动她的五脏六腑,很快把她揉搓成金妮的样子。
她对着镜子看了看,发现金妮非常貌美。
她只是平时很少打扮而已,克蕾莎又总是在魁地奇球场看见她脏兮兮的样子,所以对此毫无觉察。
麻瓜认为红发多出美人,确实有其道理。
“金妮!”不远处的街角,麻瓜打扮的救世主哈利·波特正在朝她招手。
他长高了不少,棱角更明显了,肩膀更宽厚,连喉结都更突出了。他没有戴那副标志性的黑框眼镜,导致克蕾莎第一时间没认出来。翠绿的眼睛就这样毫无遮挡地望向她,充满热情与关切。
克蕾莎连忙朝他跑去,警惕地观察周围有没有记者。
“你满身都是汗,刚刚训练完吗?”哈利拿手帕擦了擦她的脸。
他是克蕾莎见过的第一个随身携带手帕的男人。
克蕾莎连忙后退,根本不敢让他碰脸。
万一被摸出来有哪儿不对劲呢?
“我有点紧张。”她不太确定地说。
哈利给手帕交给她,充满安慰地拍拍她的肩膀:“上次真的非常对不起,他们没有恶意,只是被你的咒语吓坏了。”
克蕾莎沉默,不知道怎么接话。
上次聚餐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知道你不想来。”哈利又绕到她面前,双手把她的脸捧起来,非常小心翼翼地说,“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如果他们不来参加订婚宴,那我再也不问这事儿了,你再也不需要跟他们接触。好吗?”
他的绿眼睛里闪动着幽幽的弧光。
美丽得惊人。
克蕾莎在拼命后仰的过程中感觉下巴上的肉都要堆起来了,她尖声说:“没问题!我们快去吧!”
哈利脸上闪过惊讶,似乎没料到“金妮”会答应得这么爽快:“呃……好、好吧。”
克蕾莎跟着他走过了一排排房子。
脑海中一直尖叫:‘天哪!!我身边这个人是救世主!’
她迟钝地有了某种实感。
——就是这个人在婴儿时期杀死伏地魔,然后在他再度崛起时,又一次将他打倒。
不夸张地说,他拯救了整个欧洲巫师界。
在过去,现在,未来,哈利·波特一直都是英国最受瞩目的明星。他和他的闪电形疤痕,可能在几百年后的历史书上都依然闪耀不灭。
他实在是太传奇了。
显得“我要跟他去麻瓜亲戚家共进晚餐”这件事很不真实。
“金妮,如果你实在不想去,我们可以取消今天的计划。”
到德思礼家门外,哈利突然停步。
克蕾莎清了清嗓子摇头:“没必要取消,我们进去吧。”
“你看起来很担忧。”哈利微微皱眉,又抬手摸她的脸。
克蕾莎感觉到他手掌长茧的位置和金妮差不多,他们都经常玩魁地奇。
“是……是的。”克蕾莎再次清嗓子,“因为今天很重要,我不能搞砸了。”
哈利的手微顿,脸突然红了。
他本来肤色有些苍白,这样透出血色,显得非常迷人。
“请你们不要在门口接吻!否则邻居会觉得我们没有家教,缺乏廉耻心。”一个粗鲁的声音从院内传来。
克蕾莎侧过头,看见门口站着一个胖乎乎、满脸油光的男人。
他背后是一位黑色卷发、脖颈修长,眉眼间依稀可见美貌的女人,还有一个和他等比例复刻的大胖儿子。
克蕾莎瞪大眼睛去看那个女人。
她就是哈利的姨妈,佩妮。
克蕾莎本以为自己能看见一个翻版莉莉·伊万斯,结果却发现佩妮把标志性的红发染成了黑色,还烫了大波浪,跟传说中用爱打倒伏地魔的女人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她颇为失望地收回了视线。
与此同时哈利正在手忙脚乱地解释。
“什、什么?我们没有、没有在……”
他的脸更红了,还抬手去扶他根本不存在的眼镜。
连克蕾莎都为他捏一把汗。
“进来吧。”
德思礼先生走过来,闷声闷气地说,“晚餐已经准备好了,有火鸡腿、龙虾,还有一个刚刚出炉的芝士蛋糕……哈利·波特,你为什么还站着,不知道去给你的巫婆女友拿双拖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