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华洗尽魔骨,遁入空门,唯一的欣慰是他的怀里揣着一枚蛋。
这是我最初的设定,我连这一块的大纲都写完了,但是,真正到写的时候,我对笔下的角色产生了感情,这种感情严重影响了我的判断,真是一边写稿子,一边改大纲。
我是最欣赏第一个结局的,这样打出艺术高光,同时,作者能够好好的炫一波技,拉高作品的格局。
问题是—我一写文就会变成cp粉,摁头磕了解一下,我的cp由我来守护,缝缝补补又是一波产糖大户。
我写文从不听悲歌,我听不了那种煽情的慢歌,除非这个剧情节点需要,一旦我听到了慢歌,只要进了我的文的读者,没有一个人能够笑着出去,因为我写的时候就开始哭了,发出来的时候就是哀鸿遍野。
这种写法特别像七伤拳,打人十分,自己先伤八分。
因为我的情绪必须堆砌在那个状态,这就像演员,如果自己都没有办法入戏,更不要说别人了,一旦堆砌到了那个点,那就是一种毁灭式的爆炸。
说实话,那种塑造,是我觉得艺术感最好的。
可是,我喜欢上了另一个点,那就是被人坚定不移的选中,竹马萧彦景的点是真的很苏,但是,他不是恋爱脑啊,他是会权衡的人,但是,澹华是真的恋爱脑,无论什么情况,无论什么境地,我都会坚定的走向你,不会犹豫。
啊啊啊啊啊啊,我一边写,一边get到那种感觉。
磕到了,抱头狂磕,这个大纲不行,狂改狂改,不能够给孩子的恋爱路整太多的幺蛾子。
当我确定无论顺风逆风,都要认真对待文章的时候,我就开始被灵感包裹着,直接复刻上一本的状态,钱不钱不重要,让我写个爽,让我彻底的表达自我,让我的精力释放在这个作品。
我定下心的时候,我是确定我要完结了,灵感就莫名其妙的炸开了,各种放飞的道路,各种小点子一个劲的冒。
我:“我他妈的是在加更完结,不是加更努力连载的。”
灵感:“我是在疯狂迸发。”
我很难以去形容这种情况,我这个人只要状态打开,写文就跟喝水一般的轻松,无数的点快速的迸发,我不缺灵感,思路超丝滑,那种一气呵成的感觉。
每一本都是在重复这个状态,我好像很难拿到顺风局的剧本,天知道,我曾经是多么的期待它,我曾经是多么的对它寄予厚望,但是,无所谓了。
我想我还爱它。
有的时候,人真的时刻在面临选择。
谁都希望自己能够站在光鲜亮丽的舞台上,谁都希望自己的努力被人看到,谁都希望自己被认可,任何的选择都要付出代价,说实话,我是拒绝改变的,我逆风而行,我放弃了现实,直接投身于梦境。
我已经不是愣头青了,不再像小年轻一样,把写文当做一种试错机会,我已经看到了生活的苦,我已经看到了工作的尽头与平庸的生活,我已经明白其中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