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妈说你明天一早要回清河村?”
“是。怎么了?”
钟曦之道:“方便让我坐个顺风车吗?我好些年没回去了,想回去看看我家老房子。”
过年接触这几天,柯箫对钟曦之的陌生感消失了很多。
因此她没有太犹豫就答应了。
钟曦之道了谢:“那我在哪儿等你?”
柯箫想了想:“你家住在锦绣花园是吧?我们回去顺路,你明天早上八点在你家小区门口等我就行。”
爷爷奶奶这一次不跟着一起回去。
柯箫只带了凌云,凌云开车,在锦绣花园门口接到了钟曦之。
他今天换了一件短款的连帽羽绒服,运动鞋,看起来倒是有了几分青春气,没有那么成熟了。
柯箫多看了几眼。
钟曦之就低头看看自己问道:“我衣服穿反了吗?”
柯箫摇头。
“那是这件衣服不好看?是不是有点不符合我现在的年龄了?”
柯箫说:“你是想说装嫩吗?那我可比你穿得嫩多了。”
柯箫可没有夸张。
第一次在广州那个网红粤菜店外遇到钟曦之的时候,她穿的那一身,基本就是二十岁左右的女生的常见搭配。
头发也染成了女团粉。
回家这几天,他们见面都是在酒店里,暖气十足,基本进了大厅柯箫就把大外套脱了。
她里头穿的卫衣、毛衣,颜色不是粉蓝色就是奶白色、粉红色,一件比一件更嫩。
是最近几年很流行的多巴胺颜色。
钟曦之摇了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穿什么衣服只看自己喜好,跟年龄无关。”
柯箫没有说话,他自己想了一下,笑了:“那我身上这件衣服也没什么毛病,你刚才一直看我是为什么?”
柯箫道:“因为再见以后你就总是穿得比较成熟稳重,今天突然不稳重了,好奇多看一眼。”
钟曦之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短款羽绒服,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没有办法。客户和我之间本来就没多少信任,看我不够稳重,他们就更不会信任我了。”
柯箫一本正经地说道:“那你可以考虑留个山羊胡、八字胡什么的,这样更成熟。”
钟曦之愣了一瞬,才发现她是在开玩笑:“那他们该嫌我不修边幅、太邋遢了,个人都管理不好的律师,肯定难以委以重任。”
柯箫想了一下钟曦之胡子拉碴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留长胡子的人确实挺邋遢的。”
说到邋遢她又想起了昨天酒店里吃饭看到他身上脏兮兮的样子:“晚上张卉纯跟我说在宠物医院看到你了。”
张卉纯初中跟他们俩也在一个班,只是初中的时候她和柯箫的关系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好。
钟曦之昨天才遇到过,就算本来忘了,昨天也肯定又想起来了。
“嗯,昨天去酒店的路上看到一只断了腿的小流浪,这么冷的天,不管它它可能就等不到春天来了。”
但昨天去酒店的时候大家发现他的衣服脏了,他根本没提流浪狗,只是说自己踩到活动的地板砖溅了一身污水。
柯箫道:“它怎么样了?是什么品种啊?”
“土狗串串,暂时没有看出来串的什么品种。医生说它大概五岁的样子,体型不大,像……我们上一年级的时候,你家养的那只大黄。”
冷不丁听到这个名字,柯箫也愣了一愣。
大黄……
不缺吃喝的年代,农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猫养狗,养狗是为了看家护院,养猫是为了捉老鼠。
柯箫家也是一样。
所以柯箫一直很喜欢小动物。
大黄是她家养过的一条狗,黄毛的狗子,额头中间有一个小白点,见过就不会忘记。
它很聪明,到家才几天就认识柯箫全家的人了。
除了家里人回来,别人来它都会汪汪叫。
只是抱回家才几个月,大黄就吃了不知道谁家的老鼠药被毒死了。
农村里这也是常有的事情。
大黄死后不到五天,柯箫家里就又抱回了一只黑色的狗子。
柯箫没有转学到南雁市之前,家里养过很多条狗子,她已经不太记得大黄了。
没想到钟曦之还记得。
钟曦之又说:“它的后腿被人打断了,好在不严重,还能治好。需要养一阵子。我已经跟那家宠物医院说好了,等它养好了,就做了体检驱虫绝育,帮忙找个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