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就是两个人一起做傻事:忘记从哪里看到的说法了,个人觉得很有道理。
第131章 认错爹的第一百三十一天:
随后的几天,絮果又把周吴鹊起介绍给了他其他的好朋友,并和闻兰因一起陪着周吴鹊起,逛遍了雍畿值得一游的景点,千步廊、开元寺、泾河夜市等,是一个都没有落下。
闻兰因本来都做好舍命陪君子的准备了,觉得这不会成为一趟多么开心的旅程。但等真的开始了,他才发现他之前可真傻啊,这是多好的一个机会。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俗称装逼。
不管他们走到哪里,就没有闻兰因说不出来的典故,念不出来的题诗,甚至他们还遇到了对对子得奖品的经典踢馆场景。
主打的就是一个梦想成真。
闻兰因不仅在众人的艳羡中,为絮果赢下了最漂亮的那一盏宫灯,还顿悟了他之前为什么和絮果在一起总是装逼失败,因为缺乏捧场的观众与衬托啊!
集市的摊位前要多热闹有多热闹,对比一来,气氛一起,这不就轮到北疆王闪耀了吗?
只是周吴鹊起发现,闻兰因其实根本不在乎别人会不会崇拜的看着他,他的眼神永远只会随着絮果而动,认真而又执着,等着不知道絮果哪一次不经意的回眸,与他制造一场“不期而遇”的怦然惊喜。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每个动作都经过精心设计,只设计给絮果一个人看。
那好像都快变成刻进闻兰因骨子里的一种本能了。
周吴鹊起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但他总感觉这位殿下有点不对劲。
然后……
他就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好友,自以为在别人都没注意到的时候,于人群中借着广袖宽袍的遮挡,去大胆的牵住了闻兰因的手。闻兰因也没有拒绝。
“!!!”絮、絮姨救命啊,他们好像是两情相悦。
原来陛下说的喜欢是这么个喜欢吗?
你们雍畿人是怎么回事?!
周吴鹊起受到了强烈的京师文化冲击,但他其实只是想找机会把他来雍畿的目的说给絮果听啊。这几天,周吴鹊起真的很努力想开启话题,可絮果每一次都好像在默契的岔过去。两人就这么一直拖到了今天。
好比此时此刻,当周吴鹊起再次准备开口,絮果却突发奇想的表示:“啊,我们去吃梅子冰吧。”
然后,他们就稀里糊涂地去吃了二梅这年夏天强烈推荐的四物梅子冰,还遇到了絮果的好朋友司徒淼,他刚刚陪秦姑娘买完金饰,把她安全的送回了家。他们的队伍开始莫名扩大,呼朋引伴,最后直接变成了在絮果家胡同口前的香河肉饼摊前集合,他们要一起尝试着做絮果小时候最喜欢的肉馅炊圆。
他想让所有人都尝尝他家乡的味道!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就像是龙卷风,周吴鹊起被裹挟着,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就已经在连家后厨系上了深色襻膊,和起了糯米皮。
絮果在一边积极给他的小伙伴们介绍,炊圆是江左、镇南一带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必上桌的特色小吃。软糯的外皮包裹着肉香四溢的咸馅,佐以春笋冬菇一类时令蔬菜,浇上酱油,一口下去好像能把舌头鲜掉。
就是絮果几人做的好像不太成功,炊圆像烧麦一样是不封口直接上锅蒸的,他们又没什么包炊圆的专业技术,最后的结果就是在笼屉揭开、云开雾散的刹那,得到了一滩炊圆。
所有的馅料都流了出来,把各个糯米皮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宛如切糕,不分你我。
几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吃什么都不挑的司徒淼扛起重任,在没有浪费一点粮食的情况下,解决了这整整一笼屉的“美食”,他吃完后就一抹嘴表示:“其实咸馅儿的味不错的。”
那确实不错,毕竟馅是连家高薪聘请的厨娘调的。
他们几乎只是负责最后一步的“组装”,都组了个七零八落。
自己做的家乡味道没尝成,几人倒也没气馁,不知道是在谁的建议下,决定集体转站望仙楼,去品尝了真正的大厨手艺,不得不说,这才是人类该吃到的味道。已经多年不回江左的周吴鹊起都被勾的怀念万分。
推杯换盏,酒足饭饱,除了因为未婚妻秦姑娘而坚决不碰一滴酒的司徒淼,其他人都喝的有点微醺。
絮果也不例外。
几人酒品都不错,没什么酒后恶习,就是叶之初这位翩翩君子大概会有一点点的“扰民”。他每每喝醉都会诗兴大发,不是李太白那种自己作诗的诗性,而是诗朗诵的诗性。如果没人拦着,他能从最近新学到的“君不见,外州客,长安道,一回来,一回老*”,一路“文艺复兴”的背到“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很有规律的由近及远,非要向全世界大声展示他这些年学贯古今的诗词造诣。偏偏叶之初酒量还浅,几杯下肚准发“疯”,他酒醉吟诗的毛病甚至一度成了国子监一景。
因为他不仅喜欢背诵,还喜欢站在高处,飘飘欲仙的用尽可能大的声音与所有人分享。
然后,再在头疼欲裂的第二天早上,捂脸懊悔,觉得他这辈子都不要出门见人了。
司徒淼一看叶之初的眼神开始飘忽,就很懂的第一时间上去捂嘴,在对方的挣扎中哄着说:“祖宗,快二更了,外面也快宵禁了,泾河夜市也不是法外之地。”
喝醉的叶之初可不管这个,甚至劲儿比以往大了不少。他一边试图挣脱管控,一边想据理力争的和朋友讲道理,宵禁怎么了?宵禁就不让人欣赏诗词的美妙了?他这些年背的这些词、这些诗,都是白背的?
“你该回去给你的小青梅写诗了。”
叶之初立刻停了下来。对哦,他今天的情诗还没写呢。哈,他要自己写!写一首惊天地泣鬼神,让漫天佛祖都为之动容、不让他们在一起都要羞愧的诗!
司徒淼:行吧。
詹家兄弟是海量,基本在酒桌上难逢敌手,哪怕真醉了,也是演技极佳,基本不会让人看到他们的失态,尤其是注定要在官场上混出一番不凡的詹大。在司徒淼扛着叶之初走了之后,詹大还很贴心的问絮果:“要不要我和二宝送你?”
絮果一看就是喝醉了,他每次喝酒都会很明显,倒不是会上脸发红的那种明显,而是……会给人一种醉玉颓山的冲击之美。
哪怕再熟悉的人,看一次也能被震撼一次。
只是絮果一般都是美则美矣,却只会安静的坐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宛如一幅准备传承千年的古画。但今天的絮果哪怕喝醉了也“牢记使命”,在詹大问他的时候,他就赶紧摇头表示:“我不要离开,要守着周吴鹊起!”
絮果叫别人的名字都是小名,只有叫周吴鹊起才会是字正腔圆的四个字。这是小时候的习惯,当时他还没有读过书,不知道叫人名字是不礼貌的,叫人一定会认真的一字不落。
周吴鹊起本来在一边抬手扶额的醒酒,听到絮果叫自己的名字才抬头望来,任由乌黑的长发如瀑布散过,好一副灯下美人:“嗯,絮哥儿你叫我?”
詹家兄弟对视一眼,好像发现了絮果不为人知的交友“喜好”,他就喜欢好看的。
絮果点点头,有问必答:“我怕你跑了。”
闻兰因:“!!!”他可没喝醉,就是有点上头,也就是比平时更加冲动了那么一点点,好吧,是亿点点。他本就因为周吴鹊起的出现而心中不安,听到絮果这话,直接就一把抓住了男朋友纤细的手腕,用实际行动告诉了絮果什么才叫怕你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