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业动力资源充分开发
在原始农业时期,人是农业生产活动的主要动力,《诗经》中记述的“耦耕”大概就是一种原始农业的劳动形式,所谓“千耦其耘”“十千维耦”;春秋时期子产讲到郑国先民在建立国家之初,“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也是一种原始农业的开垦方式。传统农业则除了农业生产者以外,人们广泛地使用畜力和其他自然力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牛、马等大牲畜日益成为农业活动的重要动力,为农业向更广更深层次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过去难以利用的土地被开垦出来,并通过深耕细耨等耕作方式得到了改良。同时,水力、风力等自然力也被开发利用,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服务。
“盗马者死,盗牛者加”
“修堤梁、通沟浍、行水潦、安水臧,以时决塞。岁虽凶败水旱,使民有所耘艾”
在《管子》一书中也记有“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五害”就是水灾、旱灾、风雾雹霜灾、厉灾(瘟疫)和虫灾。在当时,化水害为水利,引水溉田,与水争地,有效地改变了北方农业生产面貌,为农业向更深更广发展创造了条件
秦国大规模兴修郑国渠,建成后“用注填淤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西汉兴修白渠之后,百姓歌道:“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后。举臿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
“万乘之国,兵不可以无主,地博大,野不可以无夫,野无夫,则无积蓄”。
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战胜则地广
他在秦国推行《垦草令》作为变法的序幕。公元前356年开始较为彻底的变法改革,他把培植小农经济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前提,首先“为田开阡陌封疆”,把过去旧的土地制度废除,使土地经营者和农业生产者与土地结合起来,由他们专心致力于农业生产“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为了促进并确保小规模土地经营,政府明令解散大家庭,“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并“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最极端的做法就是他的“农战”政策,把农业生产和英勇作战紧密结合起来,为了奖励农业生产和勇敢作战,规定凡“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即免除其徭役负担;凡积极参军、勇猛作战者,则“各以率受上爵”。重视农业和战争,势必抑制并限制各种非农战的经济社会活动,对“事未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与此同时,广泛招徕三晋无地少地的农民到秦国开荒垦田,政府给予经济扶持并免其三代徭役。
第一,这一时期战争的目的基本上都是为了争城略地、抢夺人口。土地和人口是进行农业生产的最重要的两个因素,也是各国统治者争霸角逐中最关心的事情。“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争夺土地和人口,就是争夺势力范围。第二,战争使社会政治格局和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各阶层的地位也出现了空前的大调整。旧的等级制度在频繁的战争中日渐摧毁,旧的经济格局也在剧烈的争霸中被超越。战争瓦解了夏商周时期的土地公有制和残存的农村公社组织,使大量的村社成员摆脱旧的经济组织的牢固束缚,得到人身自由。第三,战争使土地占有普遍化,许多人因立军功得到了数量可观的土地,为他们选择新的经营形式提供了可能。这种重新分配土地资源的做法,直接目的虽然是为了鼓励作战英勇无畏,但它却为土地私有化创造了契机。《管子》中曾讲:“良田不在战士,三年而兵弱。”在这样一个历史关头,战争就是一种“腐蚀剂”,瓦解着旧的社会秩序;战争又是一种“催化剂”,加速了新的社会关系的壮大。
诚如孟子所讲“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中国文化在地域上扩展的主导方向,始终是朝着南方。由于南方有着特别丰饶的长江流域,它很容易使中国农业文化所依赖的高度集权系统得以实施,所以向南方的扩展几乎没有碰到什么障碍。由于北方在生态上的巨大差异,特别是草原地区缺水,使它只能发展畜牧业,而不能融汇于大河流域的大一统农业文化。中国农业文化在它的环境界线内被证明是极有成效的。一旦出了这个界线,中国农业文化的热力学优势便告失落,其他系统便被证明为更有效益。
发达的农业帝国依赖于传统农业所提供的大量剩余的农产品(主要是粮食)和各种贡赋。农产品不仅关系到人民的生存,而且关系着国家的兴衰。农产品剩余越多,通过贡赋由政府控制的也就越多,国家的实力也就越强。明朝政府尤其重视控制粮食,兴盛时大约每年征收3000万石粮食。明清两朝的经济后盾和财政收入都仰仗南方农业发达地区,每年都要有大量的漕粮和货币财富源源不断地从南方运往京师,仅漕粮一项每年就需300-500万石。如果没有如此巨额的农产品为政府控制,专制集权的农业帝国一天也维持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