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神

第171节(2 / 2)

当我清醒过来时,发觉自己经脉中的狂神斗气仍然在不断的运转,能量异常充盈,心脉的那道缝隙周围仿佛包裹着一层光膜似的,显得异常光华,这应该就是第八层完成,第九层入门的情况了。

我心中一阵兴奋,没想到在结婚前夕,我的功力又进步了一些。

睁开眼睛,我发现天色已经蒙蒙亮,是黎明时分了。

走出帐篷,我看着远处的地平线逐渐变成了红色,一颗如同鸡蛋黄般的红色小球缓缓升起,天空也渐渐亮了起来。

黎明的曙光照射在我的脸上,使我有一种涣然一新的感觉,日出的景色总是那么美。

一个雄壮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雷翔。”

我回身看去,正是已经继承了父亲比蒙王之位的大哥雷龙,一段时间不见,他的功力增长了不少。

他全身穿着厚实的皮甲,背后披着墨绿色的披风,大步向我走来。

昨天我回来的时候,他显得异常高兴,不断的问我最近的经历。

小时候如果不是雷龙的照顾,也许我早被那些……弄死了,所以,我对他始终有着特殊的感情。他是除了母亲以外,我唯一的亲人了。

“大哥,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雷龙憨憨的一笑,道:“今天你结婚,大哥怎么能睡懒觉!走,陪大哥活动活动,然后就要准备婚礼了。”

“活动?什么活动?”

雷龙道:“舒活舒活筋骨嘛,这样精神才能抖擞,我现在每天早晨都会练上一会儿,这样,一天都能保持一个好的精神状态。很久没见,大哥的功力可是长进不少啊!今天正好和你切磋切磋,不过,你可要手下留情,否则,大哥就完了。”

我笑道:“应该是大哥手下留情才是,我怎么打得过大哥呢?”

“别谦虚了,走。”雷龙一直将我拉到营帐中一块比较空旷的地方,自己沉腰扎马,开始中规中矩练起当初父亲教的拳法。

他身上闪烁着白色的光芒,看来,天雷卸甲也已经进入到了第三层的境界,用不了多久,就有追上父亲的可能了。

虽然大哥的招式变化不多,但每一拳打出,我都能感觉到他拳上蕴涵的强大能量,他已经可以使天雷卸甲的能量凝聚在拳头上聚而不发,一旦他发力,必然可以产生很大的爆炸力。

看他打得兴起,我的手也不由得痒了起来。

雷龙突然喝道:“三弟,看拳。”他一个箭步向我冲来,猛地一拳由上向下冲我砸来。

除了上次和山地矮人王帕来有过一场硬碰硬的较量以来,一直都没有过这种硬打硬撞了。

我毕竟有着比蒙的血统,这种战斗才是我最喜欢的。

我大喝一声:“来得好。开。”左脚踏前一步,双手交叉,用一个最普通的弓步十字手向上架去。

狂神斗气飞速凝聚,我的双手顿时变成了金黄色。

大哥被白光包裹的拳头和我金黄色的双掌相碰,顿时发出气劲碰撞的闷声。

砰的一下,大哥的拳头被我震起,而我也后退了几步。

其实以他的功力并不能让我后退,只是为了给他留些面子,我才这样做的。

雷龙喝道:“再来。”又是一拳击来,我这回换成了单拳,仍然和刚才一样,力量六分发四分收,迎了上去。

同样是砰的一声,我们各自退出三步。

砰砰之声此起彼伏,周围已经围过来很多比蒙军团的战士,我们这种打法是比蒙巨兽最欣赏的,叫好声顿时不断响起。

大哥似乎打得兴起,向我发出*般的攻势,他的力量逐渐加大,看来,一开始的时候,他怕伤了我还留了手,直到现在才真正发挥出来。

不知道接了多少拳,我的双手已经有些微微发麻了,但体内的狂神斗气仍然异常充盈,看来达到第九层境界的狂神诀,我的功力确实进步了不少。

我一拳将雷龙击退,喘息着道:“好了,大哥,我今天晚上还想洞房花烛呢,你就饶了我吧。”

雷龙抹了一把自己脸上的汗水,兴奋的说道:“痛快,真是痛快,好久没有打得这么爽了。三弟,还是你厉害啊。”

我微微一笑,道:“怎么也比不上大哥的拳力威猛?”

掌声响起,所有比蒙巨兽同时大喝道:“雷龙王千岁,睿亲王千岁。雷龙王千岁,睿亲王千岁。”

“雷翔,我说找不到你呢,原来你上雷龙大哥这里来了。快,跟我走,待会儿就要举行婚礼了,你还不快换上新衣。”猛克急匆匆的跑了过来,一把拉住我就往外拽。

雷龙道:“三弟,你快去吧,我回去洗洗就过去。”

雷龙话音一落,猛克就急不可耐的将我拽了出去。

来到兽皇的中军大帐,兽皇换了一身崭新的袍服正等着我呢。

一看我进来,他哈哈一笑,道:“雷翔,快过来,看父皇给你准备的衣服还合心意吗?”说着,指了指案上的一套衣服。

我上前几步,定睛看去,只见案几上有一套叠好的大红袍服,啊!不会是让我穿这个吧。

兽皇热情的道:“快,穿上试试,看看合身吗?”

我苦笑着把红袍拿了起来,轻轻一抖,展开在面前,一看这袍服,我差点晕倒在地。

这套衣服做工还算精致,用的是上好的布料,袍服所有的边都是用金线勾成的,看上去很是华丽。

让我无法接受的是袍服胸前的刺绣,竟然是五只小鸟,一只稍微大一点的,还有四只小一些的,每一只身上都有着彩色的羽毛,胖嘟嘟的,看上去很是可爱。

我目瞪口呆的问道:“父皇,这……这上面绣的是什么啊?”

兽皇一脸得意的说道:“这件衣服是父皇给你的贺礼之一,可费了我不少心思啊。就是为了赶制它,我们才晚了几天到。是我们兽人国中最好的绣工用了三天三夜才绣好的,你看这羽毛,绣得多漂亮啊!这种鸟你没见过吧,一般人都没见过,是我在一本古书上看到的,叫鸳鸯。古书上说,鸳鸯从来都是一夫一妻制,从来不分开,是夫妻和谐的象征。你这一下娶了四个老婆,所以我就让那绣工绣了一只公鸳鸯、四只母鸳鸯。怎么样,很有创意吧?”说完,他朗声大笑起来。

我手有些颤抖的将红袍靠近自己,哭笑不得的看着那五只胖嘟嘟的小鸟,这,这能穿得出去吗?以后我的脸还往哪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