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女神答曰:别人看着我吃着,别人馋着我吃着,别人哭着我吃着。
所谓的一勺烩,说是把几种用不同方式烹饪的海鲜以清烩法重新融合调制到一起,干贝的鲜美、鱼唇的香糯、花胶的润滑再加上海参以葱烧过之后的浓香,烩到一起之后各有味道又互相融洽,每一口都有不同的味觉感受。
沈何朝做了整整一锅,倒在荷叶边的鹅黄色骨瓷大碗里,旁边配了一把桃花红的汤匙。
这样的一份菜肴,在高档酒店里应该是每人只分一小份,能吃到一枚干贝、一块鱼唇、一截花胶、一只海参就已经足够了。
但是现在不是这样。
这样的一整碗都捧在了苏仟的手上。
就连负责做菜的沈何朝都没得吃。
在场的所有人都在围观着这个漂亮的年轻女人吃着这份美食,只有香气充斥在他们的世界里。
那一块看起来就软糯,被舀起的时候还会在勺子里颤动,一定口感绝佳吧?
嗯,口感定然是绝佳的,没看那个小姑娘连眼睛都眯起来了么?
咕嘟……
似乎是什么人吞口水的声音,还不只一下。
沈何朝默不作声地收拾着自己的临时灶台,等到苏仟吃完这份一勺烩他们还要赶去东岳楼和小夕汇合。
他看了一眼正在享用美食的苏女神,脸上有一点微微的笑意,这样的食客真的是让厨师有十足的成就感啊。
“你刚刚做的是什么?”一个人拍了一下沈何朝的肩膀,小心地问到。
俊秀温和的男人拿起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三个字:“一勺烩”。
“啧,还真是一勺烩,这香的,把我们这些吃饭的人都给烩了,你不是圣地亚的厨师吧?您在哪里开馆子?我肯定捧场!”
【我不在京城,鲁地有一家新开的饕餮楼,我在那里每周工作一天。】小夕要去当行政总厨,沈何朝放心不下,只能答应了苏仟每周去做一天的菜。
这一份一勺烩是他故意挑了这样的一道菜,今天他们要把黎家的人一勺烩了,回敬他们对爷爷的伤害。
小夕去踢了黎伯行的馆子,他自己和苏仟也砸了黎仲知的饭碗,黎端清据说离开赛场的时候脸色奇差也不知道如何了,黎家只剩下在蜀地那个最不顶用的黎叔和了。
也许,该让板凳再去学一下川菜,有他杀回蜀地看着黎叔和,我们才能真正的心安。
一边捉摸着,沈何朝一边脱下了外面那件白色的厨师制服,露出了里面的黑色的v领t恤和牛仔裤。
正在嚼着干贝的苏仟正看见沈何朝t恤领子处露出的锁骨,又吃了一整只的海参。
哎呀,真是秀色可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