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不是萧五,这牡丹是牡丹,芍药是芍药,每一朵女人花都有独属于自己的美丽,怎么能一样呢?
裴瑾想了想道:“她是仙女,更不一样。”他承认女孩子各有各的可爱之处,可那都是凡人,唯有丽娘,是他邂逅的仙女。
他说得那样真心,作为朋友,自然无话可说,当朋友的自然希望他过得开心,可什么是开心,甲之□□乙之蜜糖,苏浮白觉得婚姻挺好,杜谦却视若猛兽,然而,这并不妨碍他们做朋友。
裴瑾高兴就好。
“你浪了那么多年能有个归宿,当然是好事。”苏浮白说到这里,不可避免地想起了很多事,他沉默片刻,还是缓缓开了口,“裴瑾,我和你最先认得,多少年了,三十年了吧?”
今天吃饭,没有开最亮的灯,光线不强,是黄色的暖光,适宜叙旧,桌上的水晶瓶里插着一捧新鲜的花枝,结着细小的花蕾。
苏浮白的声音低下去,把他们带回三十多年前。
“我还记得,那是我去绍兴找一种着名的酒,叫女儿红,人家说,旧日富家生女,必埋一坛花雕,等成亲之日再挖出来宴席。”
“是,是有这么一回事。”
“你比我抢先一步,我请你割爱,你说,请我喝酒。”苏浮白喃喃道,“我俩就在别人家里喝到不省人事。”
裴瑾托着头,盈盈笑。
“那个时候,你就是现在这样。”苏浮白闭上了眼睛,“怎么算你都该有五六十岁了。”
裴瑾知道这次见面,他们必然会起疑心,是,现在有些人是保养得宜,可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十多岁。
但,六十岁的人,怎么能看起来像二十多岁?
杜谦也跟着想了起来,他和裴瑾认识要晚一点,那是在苏浮白家的沙龙上,大家喝酒聊天,他说想学习编钟,但找不到合意的老师。
裴瑾当时也在,一听就笑:“编钟是吗?我教你,很简单的。”
他请他去家里,教他如何用那已经发明三千多年的乐器奏出乐曲,叮叮咚咚,好像穿越了时空。
然后,又从他那里学会了写戏曲剧本,学会酿酒和分茶,也学会了减字谱。
那时,杜大才子还是一个脾气古怪的年轻人,有点才华,所以谁也不服气,但见了裴瑾,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心服口服。
可这样的一个人,从前好像一点都没有听人提起过,他似乎是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香港。
也做一点古董生意,收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与其说是准备开张吃三年,不如说是打发时间。
年少时不觉得这是多么奇怪的事,现在年纪上去了,想一想就能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杜谦想一想,乐了,拍着桌子叫:“你才是那块到花柳繁华地,富贵温柔乡里历劫的破石头。”
萧五嘴巴最毒,醉醺醺地说:“你们想得太好了,他是披着人皮的外星来客,原型是八爪鱼,流着蓝色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