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穿越都在大理寺牢房

分卷(33)(1 / 2)

曹知水瞬间全身僵硬,想要下意识的将黎洛推开。

同一时间全身僵硬的还有谢长缨,谢长缨是怎么也没想到,黎洛会突然去拥抱曹知水。

谢长缨也不知自己怎么想的,反正他胃里翻江倒海的,又热又酸,然后出手如电,在曹知水完全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拉住了黎洛的后衣领,将人给拽了过来。

咳咳咳!

王爷手下留情啊!

黎洛捂着自己脖子,说:王爷,这可是谋杀啊。

走!

谢长缨放开了黎洛的衣领,改为抓住他的手腕,将人不客气的带出了牢房。

一路走,谢长缨一路就在生闷气,实在是忍不住了,道:你突然去抱曹知水做什么?你又不会武功,万一他突然发难怎么办?

厉无争在旁边说:是啊,曹知水武功很好的,我都打不过他。说着揉了揉还在生疼的后背。

黎洛说:也没什么,就是觉得曹知水有点可怜。他刚才又摸了一下自己的腿,肯定是想要别人抱抱啊,我就给了他一个温暖的抱抱。

谢长缨听了更是气愤了,曹知水想要个拥抱,黎洛就给他个拥抱?黎洛什么时候这么善解人意了?

明明是个小心眼,喜欢欺负人,绝对不吃亏的性子。

谢长缨越想脸色越黑,难不成是曹知水长得太好看了?

的确,黎洛喜欢长相好看的人,而曹知水样貌不俗,连厉无争都一见倾心惊为天人。

但是,本王绝对不差!

谢长缨脑子里冒出这么一句话来,随即谢长缨突然停住了脚步。

我在胡乱想什么

谢长缨揉了揉额角,自言自语。

黎洛好奇的回头,说:王爷想到什么了?

谢长缨面无表情,说:什么也没有想到。

黎洛狐疑,不过瞧谢长缨的反应就知道,他是不会透露给自己的。

厉无争还是满脸苦恼的样子,说:我还是觉得,凶手不是曹知水,那他为什么不辩解呢。

黎洛道:厉大人,你的第六感是正确的。不过话说回来,第六感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女子比较灵验呢,厉大人你

他说着就嘿嘿嘿几声,一看就是在调侃厉无争。

厉无争道:呸,这还分男子和女子?压根没关系好吗?

这当然分了。黎洛信誓旦旦的说: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好不好,是你没有文化不懂。

谢长缨眼看黎洛和厉无争要为这样芝麻绿豆的事情辩论起来,及时打断道:说案子。

差点被厉大人给带跑了,对对我们说案子。黎洛道:虽然阿虎的死很可疑,好多人都亲眼看到凶手是曹知水。但是前四次,曹知水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他不在山上,一直都在衙门里。

厉无争点头如捣蒜,说:对,没错,我就是这么觉得的。

而且还有个问题。黎洛说。

谢长缨问:是什么。

黎洛道:曹知水和阿虎的年纪其实差不多。阿虎小的时候偷了大夫人东西,那个时候曹知水也还小呢。曹知水是在他父亲被处死之后,才跟着曹县令的。那个时候曹县令也还没到于桥来上任,这么说的话,那个时候曹知水不可能认识阿虎,也不知道阿虎曾经偷盗,而且没有被刺字。

黎洛仿佛说绕口令,不过谢长缨听懂了。

谢长缨说:的确,阿虎偷盗的事情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黄家都没什么人知道,曹知水那个时候又不在于桥,他是怎么听说这件事情的。

黎洛又道:虽说好几个衙役口口声声都说,他们亲眼看到曹知水杀人。不过他们其实没有目睹杀人过程,只是看到曹知水和已经死掉的阿虎在一起。万一是真凶杀了阿虎,然后曹知水正好路过呢,不就成了这只替罪羔羊。

厉无争感觉自己头都大了,说:太复杂了,所以我就要个结果,你们都觉得曹知水不是凶手罢!那他是为了什么啊,为什么不说话呢!他就算不知道真凶是谁,那他也要为自己辩解罢。

这个问题问的好。黎洛笑着点了点头。

厉无争惊讶,说:你知道为什么。

这不是显而易见吗?黎洛道:因为曹知水很在意真凶啊,他不想让别人发现真凶是谁,他在保护真凶,所以一句话不说。

什么?厉无争傻眼了,说:他在保护真凶,那真凶

谢长缨淡淡的道:曹县令。

黎洛点了点头,笑眯眯的对谢长缨说:王爷和我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不可能。厉无争摇头,曹县令的确应该是曹知水最为在意的人,可说曹县令是凶手,厉无争觉得不敢置信。

给你们讲个故事罢。

黎洛背着手,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说:我打听来的,曹县令的故事。

曹县令还没来于桥之前,也是当官的,同样也受人爱戴,是个清正廉洁的好官。曹县令之所以离开那个地方,前往于桥赴任,其实是为了离开伤心之地。

因为在那里,他最为疼爱的女儿死了。

曹县令一直非常自责,是他没有保护好女儿,否则也不会

事情要追溯到许多许多年前,曹县令救了一伙难民,将他们安置下来,还帮助他们盖房子,难民都非常感谢曹县令。

这些难民之中有个小伙子,年轻,肯吃苦,而且长相也颇为端正。曹县令觉得他是个可塑之才,虽然以前身上有些小小的瑕疵,但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还是可以被原谅的。

所以曹县令就去问那小伙子,愿意不愿到衙门里来当差,也好多赚一些钱,过上好一点的日子。

小伙子非常乐意,千恩万谢的进了衙门当衙役,每日里都比别人勤劳许多,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干。

小伙子在衙门干活,一来二去,莫名就和曹县令的女儿熟络了起来,然后渐生爱慕之心。

恰巧的是,曹县令的女儿也喜欢这样勤劳朴素的男子,并不会嫌弃他没有身份。

其实这也不算是坏事,毕竟曹县令也没想着给女儿找什么大门大户的夫君,只要女儿开心快乐就好。

但是后来

县里来了一户富商,决定定居在这地方,而富商少爷认识那小伙子。

小伙子从外乡而来,和富商以前认识。原来小伙子原本就是富商府上的一个家丁,但是因着富商过于刻薄刁钻,所以小伙子实在是干不下去了,干脆偷了富商家里一些东西,准备跑路。

第一次跑路失败了,小伙子被富商抓了回来,狠狠毒打一顿,然后在他的胳膊上刺字,刺字深可见骨,代表了他手脚不干净。

那之后小伙子养伤几个月,然后他第二次逃跑了

这一次他成功了,离开了富商家里,躲得远远的,然后遇到了大善人曹县令,还在衙门里有了一份工作,还多了一个心上人。

一切本来很美好,但富商再次出现了,富商找到小伙子,要将小伙子以前做的事情公之于众,告诉所有人,他是个贼,一个贼居然做了衙役,说出去也太可笑了。

富商威胁小伙子,还让他把偷走的东西还回来,小伙子还不上钱,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过去,他很害怕。

这个时候,富商对他提出了另外一个补救的办法。

富商看上了曹县令的女儿,觉得曹小姐着实美貌,想要娶了曹小姐做妻子。只可惜曹小姐看不上他,不喜欢他,直接拒绝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