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包。”
苏怀瑾一叫,灰狼立刻“嗷呜”了一声,还冲着苏怀瑾摇尾巴。
祁老九在一边看着,笑起来说:“哎,这狼定是和苏姑娘有缘,旁人怎么叫都不搭理,苏姑娘一叫,它就这般听话。”
苏怀瑾笑着看了看灰狼,说:“我瞧它乖巧的厉害,不知九爷肯不肯割爱,干脆将肉包送与怀瑾,如何?”
祁老九哈哈一笑,说:“成,怎么不成?反正它跟我这儿也不听话,成天里捣乱,还总是狂吠,难得听话一次,就送与姑娘也是了。”
祁老九说着,似乎想起什么,拿出一个哨子来,递给苏怀瑾,笑着说:“这是驯狼用的哨儿,你拿着,我们平日里驯狼,都用这个,只不过这匹狼,一直不听话,也不知道苏姑娘用不用的上。”
苏怀瑾点了点头,谢过祁老九,对灰狼招了招手,那灰狼真的差点化身一只大肉包,恨不能滚过来,滚到苏怀瑾的脚边,对着苏怀瑾摇尾巴,似乎被几只包子就收买了。
薛长瑜还有些戒备,毕竟那是狼,又不是狗,而且连祁老九都没有驯好,怎么就叫苏怀瑾给驯服了?
不过肉包蹲在苏怀瑾脚边儿,似乎没什么攻击性的行为,只管做一些傻兮兮的动作,还团起来晃着自己的尾巴,似乎在晒太阳一样儿。
薛长瑜就有些心塞了,因为肉包在旁边,薛长瑜不能坐的离苏怀瑾太近,因为肉包的领地意识非常彪悍,谁里苏怀瑾近一点,肉包就会狂吠不止。
不止如此,呲牙咧嘴的,还流口水,似乎要吃人似的。
薛长瑜怕这畜生兽性大发,因此不敢离得太近,只好坐在一边,中午用午膳的时候也是,肉包非要蹲在苏怀瑾的脚边儿,一脸“忠犬”模样。
薛长瑜知道苏怀瑾爱吃哪口儿,刚要给苏怀瑾夹一筷子菜,那面儿肉包突然弓起背来,对着薛长瑜呲牙咧嘴,发出“呋呋——”的吼声。
薛长瑜的筷箸伸在半空中,硬生生的顿住了,肉包可没忘了,早晨的时候,薛长瑜还给过它一脚,肉包似乎记仇得很,恨不得能竖着眼睛瞪薛长瑜。
薛长瑜使劲深吸了两口,然后默默把筷子收回来,将那筷子菜,放进自己的碗里,不断安慰着自己,没什么,那不过是个畜生,不,是肉包,自己堂堂燕王,怎么能跟一只肉包较劲呢?
有失风度……
虽这么想着,薛长瑜还是气的要死,和水修白、方迁等等吃干醋也就算了,总归对方长得不是玉树临风,就是风流倜傥,也有吃醋的由头。
而眼下,薛长瑜心中不禁唏嘘,自己竟然要和一只肉包……
争风吃醋了!
苏怀瑾不知由头,见薛长瑜盯着自己的碗,苦大仇深,会错了意,就说:“王爷可是左手不方便?”
薛长瑜右手骨折,手骨都扎出来了,这会子在恢复,自然不能用右手,不过他左右手都能夹菜,平衡也很好,似乎并不在话下。
但是薛长瑜这么一听,突然眼珠子一转,连忙假装左手很笨拙的样子,抖了好几下,硬生生将碗里的菜全都搅合出去,弄了一桌子。
薛长瑜一连的说:“没什么,不碍事,无妨的。”
他越这么说,动作越笨拙,笨拙的已经神人共愤的阶段,就差把菜盘子整个掀翻了。
苏怀瑾似乎看不过眼去了,说:“王爷若不嫌弃,怀瑾帮王爷罢。”
薛长瑜一听,哪还有什么王爷架子,立刻说:“不嫌弃。”
他说着,甚至两眼放光,就好像肉包见了肉包一样……
苏怀瑾便放下筷箸,给薛长瑜夹菜,让他用汤匙直接吃饭,这样方便一些。
肉包一见,顿时从地上爬起来,一脸戒备的盯着薛长瑜,那一双狼眼,锃亮锃亮的,仿佛已经识破了薛长瑜的“诡计”,盯得薛长瑜额头上都是冷汗。
真不是燕王胆子怂,那灰狼体型硕大,浑似一头小马驹一样,被这样的猛兽盯着吃饭,仿佛自己才是盘中餐,能不出汗么?
薛长瑜一面欢心苏怀瑾帮他夹菜,一面默默的流冷汗,这个光景,祁老九就又来了。
祁老九大步走过来,笑着说:“苏姑娘,薛公子,消息打听出来了!”
苏怀瑾惊讶的说:“刺客的事情?”
祁老九点点头,说:“正是!”
苏怀瑾笑着说:“九爷果然是个麻利人。”
祁老九摆手说:“不敢当不敢当,不过是举手之劳,也不值什么。”
祁老九说着,就坐下来,结果这一坐,正好坐在了苏怀瑾和薛长瑜中间。
这下子好了,一只肉包还不算,又来了一个没眼力见儿的,硬生生把两个人给隔开了。
薛长瑜也不好说什么,只好也放下了碗筷。
祁老九笑着说:“那伙人,就是附近的亡命之徒,谁给银钱,就替谁卖命。”
祁老九令人去查,这些人心狠手辣,但是没什么太多组织,因此一查就能查出来,而且他们人数少,没有水寨人多势众。
这方圆百里,祁老九可是道子里数一数二的总瓢把子,谁敢招惹了祁老九?
因此那些人听说是祁老九打听,忙不迭的过来求饶,而且还带来了雇主给的银钱,拿出六成来,打算孝敬祁老九。
祁老九把六成银钱“嘭!”一声放在桌案上,震得汤碗直晃悠。
薛长瑜低头一看,好家伙,雇主出手阔气,六成已经这般多了?
祁老九笑着说:“我令他们写了一封血书,将来龙去脉全都写在里面儿,苏姑娘过目掌掌眼。”
苏怀瑾将那羊皮卷儿接过来,展开一看,果不其然,那些亡命之徒不敢招惹祁老九,全部招认,血书上写的清清楚楚,是商阳国的二王子和小公主,合谋买通刺客,想要抓走苏怀瑾。
但是并没有让刺客杀死苏怀瑾,坠崖纯属意外,商阳国的王子是想把苏怀瑾神不知鬼不觉的掳走,等生米煮成熟饭,也好做丞相的便宜女婿。
这样一来,商阳国的王子作为一个质子,才能在薛国立足,否则不是两三年就被整死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