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不营业

第10节(2 / 2)

唐晏晏莞尔,点了点头:“是,如果多几个像你这样的警察这世上的遗憾大概会减少很多。”

“唐老板是想说什么?”

“我想请教郭警官一个问题,不知道方不方便?”

“请讲。”直觉上,郭昂觉得唐晏晏跟他以往打交道的那些女人不一样,不会拿一些矫情得让人无处下手的问题来烦他,所以他还保持着礼貌。

“如果一个在别人眼中病故多年的人突然被人发现当年并不是正常死亡的,怎么办?”此时,唐晏晏背对着后门站着,有凉风从她的脚边滑过,不自觉地让人生出了一股寒意。

她这边话音一落,郭昂脸上方才还算轻松的神色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眸色一沉,落在她身上的目光一下子就凉了下来,他瞬间联想到自己一意孤行要调查的沈懿珠的死亡真相。

“此话怎讲?你遇到了?”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仿佛他们不是站在门口,而是站在一个深巷里面,回声阵阵。

饵放下去了,该不该上钩就看他了。沈懿珠的眼睛里突然染上了一层笑意,她倾身向前,拍了拍郭昂的肩膀,道:“放轻松,别这么紧张,有冤案我会找你们警察的。”

郭昂微怔,一时间竟然分不清她的话到底是真是假。

“小汤警官,监控拷完了吗?”她从他的身边走过,似乎是觉得谈话完毕了,朝着远处的小汤喊道。

她的身体前倾,保持着离开的姿势,脚下却被绊住。沈懿珠抬头,有些错愕的盯着握住她手腕的郭昂:“你这是……”

郭昂也在看她,借助这突然而来的变故他在分辨她此时的神色到底是伪装出来的还是她的真实反应。

可错愕是真的,疑惑也是真的,她的微表情表现得无懈可击。

“抱歉,手滑了。”他很快松开手,插回了裤兜。

沈懿珠偏头看他,面色狐疑:你家手滑能滑到别人手腕上去?

被沈懿珠唤过来的小汤正巧听到了自家队长的辩白,他转头捂脸,很想装作不认识这位一身“硬撩本领”的哥们儿。

第11章 怀疑

晚上十点,整座城市都静了下来,高楼外面的霓虹灯也显得暗淡了几分。青山分局的刑侦办公室里,两间办公室依旧亮着白炽灯。

“队长,咖啡要吗”小范敲了一下敞开的办公室门,伸着脑袋问道。

郭昂坐在桌后的椅子上,手里点着一根烟,烟雾缭绕,衬得他神情莫辨。高额阔骨,浓眉大眼,加上一身在血里泥里练就出来的硬朗气质,有哪个女人不喜欢?

小范心里暗忖:幸好已经下班了,否则就局里那些狼女看到这样的雄性生物还不生扑上来?

“线索理得怎么样?”

小范走进来,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上,神色恢复了正经:“队长,我觉得这两个案子有点儿奇怪。不管是之前的万秀秀还是现在的魏庆芳,她们都是谢庭华的情妇,在短短十日之内先后遇害,怎么看都和谢庭华脱不了干系。”说完,他无意间往郭昂的桌子上扫了一眼,看到了一沓病例报告。

“嗯,你继续说。”烟已经烧得差不多了,郭昂伸手将它按灭在了烟灰缸里。

“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指向谢庭华,但我觉得没人傻到会先后杀害与自己相关的两个女人,这不是明摆着给警方揪辫子吗?”

“所以呢?”

“我觉得是有人故意陷害谢庭华,或者是陷害谢家。”小范神色一紧,盯着郭昂的眼神有些忐忑。

“现在一切都是猜测,要确定他是不是凶手,等明天聊过之后再下结论吧。”

“队长,你是不是也同意我这观点?”小范拉着椅子往前坐了坐,双手撑在桌面上,期待地看着郭昂。

郭昂轻笑一声:“算是吧。时间不早了,赶紧回家休息。”

“一起走吧,我今天没开车,让我蹭一段路呗!”小范嘻嘻地笑着站起来。

郭昂提起外套搭在肩上,两人一同朝停车场走去。

坐上车,小范转头看郭昂,有些话不知道该不该说。

“队长,我听说你之前有机会掉到市局去?”

“嗯。”

小范咽了咽口水,目光有些闪烁:“那你选择来青山分局是因为……”

外面的路灯迅速闪过,灯光落在郭昂的脸庞上,显示出他锋利的面部轮廓。

小范清楚,有些话不该他来说,他也没资格去劝别人。但怎么说呢,看到一个前途大好的警界精英把时间耗在一个十年前的案子上,他都替他亏得慌。

“青山分局负责当年沈懿珠的案子,所以队长你才会来这里。”小范侧头看他。

郭昂的手滑过方向盘,驶入了左转车道。

红绿灯路口,车子停下。

“队长,你都跟那案子较劲十年了,怎么就不相信沈懿珠是病死的呢?连法医都勘测不出尸体有什么问题,你怎么非要坚持她的死有问题?”小范还是忍不住,竹筒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的说起来,“沈家人都接受这个事实了,你还在较什么劲啊……”

若不是坚持要调查这个案子,队长可能不仅仅是分局刑侦大队的队长了吧。

郭昂挂上空挡,目光看向前方的道路。这十年,知晓内情的人都问过他相似的问题,只凭借他对沈懿珠的了解,他就要推翻她自然死亡的事实,可靠吗?

“尸检报告显示她身体里有丙咪嗪,这是抗抑郁药物成分。”前方绿灯亮起,路虎车平稳地向前驶去。

“那又怎样?现代人谁没个抑郁症啊?”

“她有家族遗传的心脏病,丙咪嗪这种东西对心脏病是禁忌。”

小范愣了一下,随即反驳:“或许她自己不知道呢?丙咪嗪不是抗抑郁药的常见成分么,勿服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