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级骏马一旦跑起来,速度不亚于一辆小汽车。
短短的几分钟里,他甚至连思绪都被冻住,视觉和听觉被放大到了极致,连带着血液都好像沸腾了起来。
在白马再次腾空越过障碍的时候,仿佛有电流从指尖一路蹿到脑海里,点燃他的所有情绪。
——爽!
越亦晚扬起了笑容,坐直了许多,也高喝了一声道:“驾!”
白马扬蹄再次加快速度,呼啸的风声让人能够忘记一切琐事,连微微的斜坡都好像是在做极限的俯冲。
他笑得颇为快意,连呼吸里都带着烈火燎原般的畅快感。
它不该局限在这马场里,这么好的马,应该在平原上奔驰,应该拥有最恣意的长风。
也不知过了多久,速度才终于放缓,花慕之带着他下来休息。
“很有天赋。”
越亦晚摘了头盔,笑着挑眉:“也是花老师教得好。”
两人在旁边的亭子里用了些茶点,决定再换一匹马骑骑看。
越亦晚毕竟是新手,很多指令都不太熟悉,花慕之还是坐在了他的身后,教他怎么控制进退。
盛装舞步是一项优雅的艺术,亦是体育盛事上的赛事之一。
临开始前,花慕之再次检查了下他的骑装和护具,把缰绳交还到他的手中,双手虚扶旁边。
“那我们,从基本的停止和慢步开始。”
初时似乎有些小儿科,可越往深处学,似乎越有无穷的妙处。
马儿不仅可以变换步伐,蛇形或者八字形前进,连正横步与斜横步这种略复杂的指令都完全可以理解。
花慕之单手虚扶着他的腰,在他的耳侧低声讲解着如何皮尔夫和帕莎其各是什么,这马儿也配合的如同能听得懂人话一般。
脚步或快或慢,跨越障碍时也干净利落,果真是训练有素。
越亦晚甚至有种自己是中世纪骑士的幻觉,握着缰绳有些飘飘然。
“做的很好……我们来试一段完整的舞步。”
低沉而又有磁性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干净清冷地宛如在深秋里溯明廷外的汣水里浸过一般。
越亦晚不知不觉地走了神,听着他解释着具体的要点,竟有心猿意马。
到了晚上,又是各种礼数与流程,祝寿的礼物早已由御侍帮忙挑选好了,他们两说几句吉祥话就行。
老亲王喜欢打猎,庄园后面的山里也有意养了好些野物,如今晚宴上的烤兔肉、炙鹿肉,听说都是他亲手打的。
越亦晚以为晚上要陪老太太们说话,本来都备着了十二分的耐心,准备再听几个小时的宫廷八卦。
没想到在晚宴结束之后,太子把他带去了狩猎室的侧间里,给他挑新的用具。
“我——我也跟着打吗?”越亦晚显然有些兴奋:“这个难不难?”
“不难,先来挑猎衣。”
御侍拎着钥匙开了三个衣柜,里面果真是应有尽有。
越亦晚本来以为这些衣服也跟骑装一样有英伦礼服的既视感,没想到都是绿白、褐绿相间的迷彩。
但也不是军训的那种迷彩服。
职业习惯让他上手就摸面料和裁剪,效果竟跟想象中的截然不同。
“这衣服——怎么会这么轻?”
越亦晚讶异地取了一件下来,手法娴熟地检查夹层和表面涂料。
花慕之浅笑着看他做这些事情,眼神里带着淡淡的欣赏。
“是绝缘材料,防风和保暖性能相当不错。”越亦晚直接上身感受了一下,赞叹道:“这么一件衣服,居然比鸽子蛋还要轻,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御侍闻言递给他品牌商送来的说明书,果真跟猜的一模一样。
『——本衣采用先进prima loft silver active绝缘材料,自重仅与三个乒乓球相当。』
sitka gear这个牌子的技术真心流弊。
越亦晚随手把挑好的外套裤子递给御侍,又和花慕之去另一个隔间里挑猎靴。
现在的打猎,当然不会像《还珠格格》里头那样,一群人骑着马咋咋呼呼地满林子转悠,全靠下人把动物驱赶到一处用弓箭猎杀。
——虽然有后现代科技感的猎弓,但更多的人选择使用步枪。
使用枪支,就势必要抵抗后坐力。
除了猎装本身需要有减震的性能之外,鞋子本身也要有强大的抓力和支撑性。
越亦晚少年时期潮牌买了不少,对各种鞋子也挺有研究。
他挑了双款式还算喜欢的,上手一摸发觉是尼龙材质中底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