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颓懒地垂了眼,似笑非笑地一瞥商娴的打扮,口吻带上些微嘲弄——
“你那压箱底的律师证,终于派上用场了?”
“——!”
商娴气得一拍桌面。
随即她又有所顾忌地瞥了一眼审讯室角落里的监控摄像头。
再转回来,商娴勉强压下了神情上的剧烈变动,但语气声音仍旧冷得如铁石,如寒冰。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商彦嘴角微勾,眼神淡淡的透着冷,抱臂倚回去,“看守所。”
“那你知不知道,这里关着的都是什么人?关在这里的人甚至连亲属探视权利都没有!”
“如果你是过来给我普及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的,那大可不必。”
商彦戴着手铐的双手懒洋洋地往桌上一搭。
“行政拘留进拘留所,刑事拘留进看守所。看守所内禁止任何亲属探望。……还有什么?”
商彦停了一下,随即恍然。
“哦。《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他抬头。
嘴角勾着,眼眸里却没有情绪。
“你好,律师小姐。”
“……”
商娴的表情,在商彦的话间,一点点冷凝下来。
她慢慢扣紧指尖,轻眯起眼。
“你早就提前查过了?”
商彦笑意一薄,没有说话。
权作默认。
商娴倒抽了口凉气。
有那么几秒的时间里,她都不可置信地盯着面前的她的弟弟——她甚至怀疑,是不是有人把面前的商彦换了个芯,只留下一副和她弟弟完全相似的壳子了。
“那你知道,你接下来很可能面临的是什么吗?”
“按照爸的脾性,应该会铁面无私地等着我这个不肖子被依法制裁吧?”商彦平静地说,像是在讨论旁的无关人。“之后无非就是审讯、移交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宣判。”
商娴捏得手里钢笔咔嚓一声呻吟。
“那你会有什么样的量刑,你也知道?”
“……”
商彦嘴角拉平。
眼睫一停,垂压下去。
“《刑法》第四章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语气不波不澜地说完,商彦抬眼。
眸里漆黑深邃。
“我想,如果我之前下手的估量没有失误,我90%的可能性适用前款量刑,10%的可能性适用后款前者?”
“……”
商娴的嘴唇抖了抖,半天一个字都没说上来。
她瞳仁微栗地看着商彦。
再开口时声线发抖。
“商彦,你是不是真的疯了?——我以为你只是一时冲动,现在、你告诉我——这算什么,啊?你明知道后果,却在拿自己的前途跟我们开玩笑吗!?”
商娴越说越怒,几乎要把审讯桌掀起来。
她也快疯了。
商彦一语不发。
他坐在那儿,沉默良久,等审讯室里安静下来,他才平静地出声。
“对不起。”
“……!”
商娴仰起脖子,长吸了一口气,压下胸腔间几乎气到窒息的闷痛。
她强迫自己找回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