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忆里的未央,精致得如同画里走出来的人一般,锦衣华服,梳着灵蛇鬓,鬂间步摇轻晃,灿然一笑若明霞。
纵然是最落魄的时候,她做男装打扮,一颦一笑亦风流婉转。
而不是像现在这般,穿着粗劣的麻布衣服,如瀑的长发随意挽着鬓儿,白皙细腻的脸上沾着点点尘土,像个小花猫一般。
秦青羡蹙了蹙眉,隔着窗台,将自己的帕子递过去。
未央接过锦帕,擦了擦自己的脸。
秦青羡有洁癖,她与秦青羡相处的第一日便知晓了。
想到这,她不免有些好奇,一个整日里打打杀杀的人,手上性命无数,满身血污的人,怎就有了洁癖这种小毛病?
想了想,大抵是因为满身血污,所以更讨厌血污的缘故。
生活在黑暗之中的人,会比寻常人更向往阳光。
未央仔细用锦帕脸上的泥污擦干净,再将沾了泥污的锦帕折了折,收在袖子里。
秦青羡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还给他,他也不会收。
还是等她出去之后,让丫鬟们将帕子洗干净之后,再把帕子送到秦青羡手里。
未央这般想着,收了锦帕,问秦青羡道:“少将军带的有吃的东西吗?”
“我很饿。”
“你倒是心大。”
外面乱成一锅粥,她作为始作俑者,不仅不担心,还有心情问他要吃的。
秦青羡剑眉轻挑,伸出手,扶在窗台上。
窗台许久没有人打扫,积着厚厚的一层灰尘,秦青羡剑眉皱了皱,眼底的厌恶一览无余。
未央见此笑出了声。
“我虽不曾带,但可以带你去找吃的。”
秦青羡嫌弃地将窗台掰开,对屋里的未央伸出手,说道:“你想吃甚么?”
“明月楼的点心?还是你府上厨子做的鹿舌?”
未央起身,将手搭在秦青羡掌心,笑道:“先吃点心罢。”
许久不曾吃了,着实有些想念。
“好。”
秦青羡说道。
未央的体重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轻一些,他稍稍用力,便将她带了出来。
她在暴室里待了许多时日,住的地方又阴暗潮湿,衣服上有着淡淡霉味,直将她身上特有的子午花香都冲淡了许多。
秦青羡鼻翼动了动,犹豫片刻,道:“还是先回府罢。”
换身衣服再去吃饭。
未央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衣物。
哪怕身在暴室,她也是极爱干净的,花在买水上的钱财,比花在买饭菜的钱财还要多。
她身上并无怪味,只是有着若有若无的霉味。
霉味并不明显,若不仔细闻,根本稳不住。
秦青羡难道是个狗鼻子不成?
未央抬头看了一眼秦青羡,忍俊不禁道:“你嫌弃我?”
秦青羡揉了揉鼻子,星辰一般的眼眸有些飘,说道:“没有的事。”
只是他更喜欢她身上的子午花香罢了。
“行吧,先回家。”
未央说道。
身上的味道是其次,她更受不了的,是将柔/嫩/皮肤磨得生疼的麻布衣服。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穿惯了细腻顺滑的云锦料子做的衣服,她委实穿不来粗糙的麻布。
未央跟在秦青羡身后,一路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