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也听到了一些。我觉得那些都不是你的错。”于修真心实意,“我心悦你,想要娶你,以后照顾你和孩子。绝对不会和他一样欺骗你。我就是想问问,你愿不愿意给我一个机会?”
“不愿意!”楚云梨一点犹豫都没有,拒绝得干脆利落,真要是想嫁,还能考虑,她又不嫁,考虑什么?
拒绝越是干脆,人家也好收心,对大家都好!
这样干脆,于修很是意外,“我是秀才!”
强调这句,楚云梨微微皱起眉,“事实上嫁过一个秀才之后,我不觉得秀才哪里好,我爹也是呀!这有什么稀奇的?”
于修哑然。
“我不嫁人也能过得很好!”楚云梨继续道,“我会绣花,一幅绣品能让我们娘俩吃上一年。还能请人做饭洗衣,嫁人有什么好?”
如果换了李悦意,被骗这一遭,她大概也不想嫁人了。
楚云梨注意到,提及绣品的时候,于修眼神有些躲闪。所以,还真让庄宇同说着了,这人很可能是得知她的手艺后,才上门求娶的。
当然了,楚云梨承认他对自己兴许是有几分好感的,但那几分好感里,有多少是因为绣品就难说了。更何况,这人可是亲眼见到她拿着大棒赶人。当下女子以贤惠贞静为美,她这样咄咄逼人的性子,于修还能上门求娶,说他不是别有用心,也得有人信!
于修离开时,很有几分狼狈。
楚云梨关上大门,就看到李擎之负手站在屋檐下,“其实这于秀才也不错,你就真不考虑?”
楚云梨含笑摇头,“我陪着爹。”
听了这话,李擎之心里美得不行,板着脸道,“我都不知道你拿大棒赶人的事,姑娘家还是温柔些比较好。言传身教,你不能让旭儿跟着你学……”
又抱起孩子放在膝上,“旭儿,不能学着打人,得以理服人。虽然打人确实畅快,但我们不能落人把柄。对不对?”
与其说这话对着孙子说,不如说他是对着女儿说的。
这话的意思很明白,打人是畅快了,但伤在人家身上,很容易理亏。
楚云梨颇有些不以为然,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嘛,她打人不是一两次,动手之前,那都是想好了后路的。有的人,比如庄宇同,只要不把人打得太狠,他是不敢计较的。因为他怕事情败露,要脸!
大概是看出来她的不以为然,李擎之唠叨了半天,絮叨得楚云梨恨不得把耳朵塞起来算了。
第422章 表嫂十三
当晚,李擎之书房的烛火一夜未灭。翌日就是放榜日,他应该是紧张的。
一大早,隔壁何秀才的院子就无比热闹。
楚云梨带着孩子起床出门,看到李擎之已经在院子里,难得的,居然是在打拳,一身劲装,昨夜睡得晚,兴许一夜没睡,他居然还精神不错。看到母子两人出来,收势站好,深吐几口气,笑问,“起了?”
旭儿几步跑了过去,“爷爷,打拳!”
李擎之弯腰抱起孩子,祖孙两人额头靠在一起蹭,时不时传出欢笑声。楚云梨摇摇头,转身去摆饭,没走几步,就听见身后的人道,“你娘性子太直,我可不得好好养身子,要不然,等我没了,谁护着你们啊。”
楚云梨心里有些酸酸的,她捂着胸口,这又是李悦意的情绪。
很明显,李擎之今日有些不在状态,早饭只吃了往常的一半,时不时就往外看一眼。
要说不紧张那是假的,带得楚云梨都有些紧张起来。也不知道他到底能不能考中。
转眼到了午后,听到隔壁一阵热闹,似乎是有人中了,名次还挺靠前,李擎之霍然站起。
楚云梨见了,笑道,“爹要不要去隔壁与他们一起等?”
李擎之重新坐下,摆摆手道,“不去,闹哄哄的,我不喜欢!”
没多久,突然听到敲门声,楚云梨过去开门,就看到门口挤了好几个人,都满脸喜庆,“给您道喜,府上的李老爷榜上有名,中了第四十二名。”
楚云梨心下一喜,掏出铜板去撒,得空时回头去看,只见李擎之满脸都是笑,神情怔怔的。
而隔壁的众人也听到了动静,纷纷过来道喜,院子里顿时就热闹起来了。
因为隔壁的所有人都来了,于修和庄宇同两人夹在其中,要是不过来,就显得太过刻意,所以,两人也过来了,只是草草对着庄宇同道喜,然后就站到了角落中,尽量不引人注目。
于修是羞囧,而庄宇同看着被众人簇拥在中间的岳父,心情复杂难言。此次乡试取五十名,这名次都是从前到后上门讨喜,这会儿已经四十多还没轮到他,基本上就没他什么事了。
果然……没考中!
他看了看角落里的母子,眼神尤其在那聪慧的孩子脸上落了落,心下叹息。
察觉到目光,楚云梨顺势看去,一眼就看到了庄宇同,昨天才挨了一下,若是没猜错,他这会儿应该是强撑着的,站不了多久就会离开。
李擎之榜上有名,贺喜的人一直从午后到了晚上,中举的人晚上还要一起去赴知府大人特意给举人备下的宴席。
等人走了,院子里才安静下来,楚云梨招呼大娘打扫,自己也顺手帮忙。
大娘一脸喜色,“当初您找我来的时候,我就看出来老爷一副官相,如今果不其然,这参加乡试的秀才好几百,我们家老爷就中了,哈哈哈哈……”
看她模样,比楚云梨还高兴。
中举确实是高兴的事,就是不再考,也能捐官入仕,那可就是官员了。
应酬完了,就收拾东西回乡。明年三月就是春闱,离现在就半年时间,那可得去京城,离这边足有一个月的路程,启程自然是越早越好。
就是这么寸,回去的路上,出城之后没多久又碰上了庄宇同的马车。
他有些颓废,看到这边楚云梨他们也没过来打招呼。
楚云梨带着孩子,从未想过露宿荒郊野外,于是马车虽然走得快,但都只走半日,而庄宇同呢,他是马车走的慢。所以,如果是大点的城镇,他们兴许碰不上。如果是小镇,到了晚上基本上都得住同一个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