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日是归时

醒日是归时 第134节(1 / 2)

——什么时候改的称呼?我怎么不知道?

吃饭时,长方形的餐桌旁,卓蕴与赵醒归坐一边,边琳和苗叔坐另一边,四个人两两面对面,边吃边聊。卓蘅只能一个人坐短边,活像开会时的大老板,还不太插得上话。

他惊恐地发现,那四个人就像一家四口,亲亲热热,他才是多余的那一个。

卓蘅去问卓蕴,妈妈和那个大叔是怎么回事,卓蕴白了他一眼:“就是这么回事,他俩正在接触中,十三我警告你,苗叔是个好人,你别作妖,你要是敢捣乱……”

她挥挥拳,“我揍死你。”

卓蘅一脸呆滞,飘啊飘地回了二楼房间。

又过了几天,a大举行本科毕业典礼,苏漫琴和程颖、袁晓燕、卓利霞等人正式毕业。

彭凯文的毕业典礼要早几天,一直在等苏漫琴,苏爸爸苏妈妈参加完毕业典礼后,帮女儿把行李带回去,苏漫琴上了彭凯文的车,两人来到观县,嚷嚷着要参观卓蕴的新房子。

卓蕴家变得格外热闹,因为有了五个年轻人,他们在院子里烧烤,叽里呱啦地吹牛聊天,笑声不断,那份朝气与活力感染了边琳和苗叔,也加入其中。

边琳准备了好多食材,有肉有菜,苗叔还买了酒,但他不让赵醒归喝,赵醒归表示抗议,被苗叔怼了回去,小少年只能默默喝可乐。

彭凯文对院子里的篮球架产生兴趣,说要去打球,卓蘅游离在人群外,抽着烟,眼睛有一下没一下地瞅着苏漫琴,听到有人叫他:“蘅哥,蘅哥?”

卓蘅回神:“啊?什么?”

赵醒归手里抛着篮球,问他:“投篮比赛,来吗?”

卓蘅把烟蒂丢下,站起身来:“来啊。”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罚球线的投篮比赛,彭凯文和卓蘅一起被赵醒归血虐,遭遇到围观群众们无情的嘲笑。

苏漫琴和彭凯文打算在观县玩四天,住酒店,第二天晚上,彭凯文提议去酒吧,卓蕴心动,去和赵醒归请假,小少年难以置信:“你要自己出去玩?不带我去?”

卓蕴说:“去酒吧啊,你能去吗?”

赵醒归生气:“我为什么不能去?我都十九岁了!又不是未成年!”

卓蕴眯起眼,倒也是,赵醒归为什么不能去酒吧?大不了就不喝酒嘛,给他点个果汁,让他去见见世面。

就这样,赵小少爷生平第一次去酒吧玩,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灯红酒绿,红男绿女,醉生梦死,夜夜笙歌……他脑子里浮现出的就是这些乱糟糟的成语。

苗叔不在,赵醒归胆子肥了,对卓蕴说他想喝点啤酒。

卓蕴起先不答应,可苏漫琴和彭凯文都劝她:

“小赵要喝就给他喝嘛,啤酒才几度?又喝不醉。”

“这儿的厕所有马桶,我打电话问过的,他喝多了要上厕所,我和卓蘅两个男的呢,都能帮他。”

没错,卓蘅也来了,是硬跟过来的。

卓蕴还在思考,赵醒归拉拉她胳膊,求她:“我真的只喝一瓶,我还没喝过酒。”

卓蕴:“唔……”

卓蘅直接把一瓶开了的啤酒塞到赵醒归手里:“问她干什么?喝个啤酒还要她批准啊?你也太不男人了。”

“说什么呢?”卓蕴指着她弟弟,“人家这叫尊重,尊,重!你知道这俩字儿怎么写吗?”

“切。”卓蘅傲娇地一撇头,赵醒归抓着那瓶酒不肯再撒手。

五个年轻人占一个卡座,赵醒归没坐轮椅,和卓蕴一起挤在沙发上,搂着她的肩,拿起啤酒瓶与她叮咚一碰:“干杯!”

“干杯你个头!”卓蕴瞪他,“只准喝一瓶,多了不行啊。”

“哦。”赵醒归仰起脖子喝了一口,啤酒苦且淡,说不上好喝不好喝,他又咕嘟咕嘟连喝几口,舔舔唇,微微笑起来,心里有了莫名其妙的自豪感。

这就是泡酒吧吗?真挺放松的,怪不得卓蕴会喜欢。

彭凯文选的是一家音乐吧,卡座区光线昏暗,小舞台上有歌手在唱歌,赵醒归搂着卓蕴,听歌喝酒,很是惬意,不经意间发现,卓蘅和苏漫琴已经凑在一起了,低声聊着天。

赵醒归有点醉,脑子里胡乱地想,观县真是个好地方,莫非是月老的老家?

因为是好友聚会,卓蕴玩嗨了,喝得挺多,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赵醒归也喝多了,整个人变得迷迷瞪瞪。

他不止喝了一瓶啤酒,数数瓶子,至少喝了三瓶,卓蕴大惊:“哪个王八蛋给赵醒归喝的酒?”

彭凯文大着舌头说:“不、不是我,他、他自己拿的,他说要喝,说好喝!我就说,喝!啤酒他妈的喝不醉!”

卓蕴又气又急,拎着包站起身,把轮椅推过来:“不行,我得带他回家去,一会儿睡着了谁搬得动他呀!”

她喊卓蘅和彭凯文来帮忙,把赵醒归弄到轮椅上,推出去后叫了辆出租车,又把赵醒归给弄进车里。

彭凯文还不想走,卓蕴问卓蘅:“你呢?不和我们一起回去吗?”

卓蘅神色古怪,说:“我想再待会儿,你回去后叫苗叔来帮你吧。”

卓蕴已经懒得去骂他,只用手指点点他,坐上车后让司机开车去久兰花苑。

车子开到久兰花苑,苗叔已经等在小区门口,卓蕴从后备箱搬下轮椅装好,在苗叔的帮助下把赵醒归弄到轮椅上,推着他回家。

“怎么喝酒了呀?”苗叔担心坏了,跟在他们身边说,“小归从来没喝过酒,这会不会喝坏呀?”

赵醒归歪着脑袋赖在轮椅上,闭着眼睛,脸色潮红,不吵也不闹,像是睡着了似的。

卓蕴很自责:“对不起,苗叔,我本来只答应他喝一瓶啤酒,结果后来没注意,他大概喝了三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