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之间,突然听到郑克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谢秋歧皱了皱眉:“什么?”
郑克看他:“你可以自己跑的,昨天晚上你可以开着车自己走,不一定要带着我。”
说白了谢秋歧和他之间最多不过是一个雇佣关系,郑家给谢秋歧发工资,姓谢的拿钱干活。但现在郑家发不出工资了,谢秋歧没有必要背着郑克这么个包袱在身上。
郑克震惊,真的有人豁出性命、放逃生机会也不会扔掉自己么?换了他,他还真的说不好会怎么选择,要知道这种机会可不是天天都有,但是谢秋歧好像完全没有考虑过自己逃走。
“我现在不是个少爷了,”郑克艰涩地说:“我什么都没有,说不定熬不过三个月不知道得个什么感染病就会死掉。就算……就算我真的能从这里出去,要从郑士华手上拿回爸爸的东西,可能性也很小。你对我好,是没有意义的,也不会有好处的,你明白吗?”
谢秋歧被他唠叨醒了,憋着一股气。
郑克还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你和我不一样,你比我厉害,你在哪里都可以生存下来,你从这里出去了可以去任何别的地方,再换个工作、换个身份,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从前做什么的,你还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我……”
“郑克,”谢秋歧打断他:“我想睡觉。”
郑克一个激灵,脸更红了:“对不起,你睡吧,睡吧,我……我不打扰你了……”
他慌慌张张就去给谢秋歧盖被子,心里还是愧疚。
谢秋歧闭着眼背对他,说:“不要想太多,我们都会出去的。”
郑克鼻头一酸。他等到谢秋歧睡着,蹑手蹑脚从床上下来,拎着谢秋歧的衣服往外走。
点心不吃了,和送饭女人换了一桶水。他看见人家小台子上放着针线包,战战兢兢挪过去,趁着女人打水的时候顺手拿过来踹在腰后,拎着水桶佯装大方地走出来。
第一次偷东西的感觉既刺激又紧张,他体会到做了坏事的兴奋感,心脏砰砰跳,回到防空洞还捧着那个针线包像是捧着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
谢秋歧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郑少爷坐在角落里认认真真给他补衣服,他眼皮子一跳,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常青藤高材生不至于连个针线都搞不懂,但是输在缺乏实操经验,穿针孔就穿了起码十五分钟,衣服缝得皱皱巴巴一块儿紧一块儿松,整口麻布袋子似的。
偏偏郑克在油灯下补衣服那表情特别专注特别虔诚,丝毫没有做作的样子。两个星期的非洲生活把原来面如敷粉的“小少爷”洗掉了,露出晒得健康深沉的皮肤,瘦也的确瘦,艰苦的劳动培养出了自然的肌肉线条,谢秋歧才发现这个孩子面相是英俊的,眼里有神而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