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迪抹了把脸,“雨林区里有什么啊,叫他怕成这样?”
“不管它。”黑毛牵起她的手,“我们走。”
“等等等等。”温迪有点不甘心,“我们先不回去,在附近躲一躲,看它会不会离开行吗?”
黑毛回头看她。
温迪讪笑道:“我刚才又发现一个东西……”
“好吧。”黑毛知道她对新食材的执着,点头,“如果它不走呢?”
“那我就认了。”温迪咬牙说。
两人先走远,离开野猪的视线,然后躲起来悄悄观察。没想到,等了半天,这野猪居然没走,一直堵在那里。如果想从其他地方进入野猪林的话,要么得穿过一些非常密集的树林,要么得另外找路,都很不方便,而且容易闹出很大的动静,说不定还会引来别的野猪。
再不甘心,温迪也只好选择回家了。
到家,收获了地瓜秧也没让她高兴多少,她一直想着雪里蕻,想吃。
黑毛看到她郁闷,问她原因,温迪就说了。
“这有什么,明天我们再去野猪林找嘛!”黑毛安慰她,“它总不会在入口守一整天!”
“你肯我去?”温迪还在琢磨该用什么理由说服他,没料到黑毛居然这么想得开。
“这回陪你去了,我才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危险的,只要你肯让我呆在旁边,我遇到危险能及时把你带走,那我一定能保你安然无恙。”黑毛笑眯眯拎起筐子,“还有这个。”
筐子里装的是地瓜秧,他今天跑路的时候右手扔刀进筐抄起温迪往肩上一扛,左手也没闲着立刻抓住藤条筐的背带一并带走。带走了人,也带走了地瓜秧,两不耽误。
温迪顿时笑了。
就算野猪真的在野猪林入口守一整天也没关系,它总不会守两天,三天,四天,总会走的。只要还能去野猪林,推迟几天去采集雪菜也无妨。
于是心情大好的她便立刻洗了一些地瓜秧,用猪油清炒一碗,现吃填饱肚子。
这个清炒是真的一点其他食材也不用放,猪油烧热后将切碎的地瓜秧倒进去,翻炒熟透后加一勺盐拌匀即可出锅。好久没有吃这种叶子菜,温迪难得比平时多吃了一倍的量。以前对蔬菜不怎么感兴趣,几个月没吃才晓得它有多美味。
吃完叶子菜,温迪就和黑毛去晾房收获香肠。
香肠已经晾好了,温迪先收获了一部分,再将带来的枯草和芦苇铺在晾房周围,架上木头,用火点燃。风将枯草和芦苇燃烧时的烟吹向晾房中,不断熏烤着晾房里的香肠。不过这种温度不至于将晾房里的香肠烤焦,温迪的用意主要在于烟熏,不是要当场做烧烤。
等火焰自然熄灭后,温迪再将剩余的香肠取出,这就是熏肠了。
她将香肠和熏肠放在原本放枯草和芦苇,木头的背筐里,和黑毛一起返回了山洞。
今天跟野猪算是正面冲突了一番,比较紧张,温迪特意煮了一碗海鲜汤,静心凝神。
咳咳,就是材料有点奢侈,主料是鲍鱼炖海参,只加蚝油和盐就很够味了。
她自己在鱼池里捞出这两玩意时都是震惊的,她的本意只想做一碗朴实的鱼汤。
但是,有这两玩意为什么不吃呢?
温迪还是第一次吃海参鲜货,顿生一股莫名的感觉。
怎么上荒岛后,吃的东西好像还比以前更高级了点?不过以前也不是买不起这些,就是纯粹舍不得,哪怕把那些钱花在哪里都不记得了,但总觉得花几百块,几千块去吃,好像浪费似的。现在想想,那么多美味,难道真的不如衣住行值得花吗?倒也不是非要分个优劣,只是她觉得自己不该小看了“食”。
也许,离开荒岛后,对生活,她会有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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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迪突然文青
是因为
她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