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认为在商业上有那么点天分,因而做的项目总是赚多赔少。赚钱这件事对喻淮来说不难,当然也不是像喝水吃饭那么简单。但见识过时淼的神级操作以后,他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真正的商业天才不是他,是这只小桃花精吧!说她上面没人,喻淮都不信。
股票那件事,喻淮感触不深,但想必赔得只剩条裤衩的秦屿会有很多话想说。因为,秦屿那倒霉蛋与时淼这个幸运儿恰巧买的是同一支股票。
就晚了那么几天,秦屿手上的股票就贬值得厉害,最后含泪抛售,连本钱的一半都没收回来。那几天秦屿蔫头耷脑的,非要拉着喻淮去喝酒,喝醉了就抱着他的大腿哇哇直哭。
也不是赔不起,就是吧,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秦屿那家伙仗着没栽过跟头,一投就投了几个亿进去。据说,那是他存了好久的老婆本。
这下竹篮打水一场空,连根毛都没捞回来,他可不得哭瞎了眼么?
想了想,喻淮还是没有告诉秦屿什么都不懂的时淼不仅没亏钱,还捞了一千多万跑了的这个消息。
他心善,怕人比人,差了那么点运气的秦屿会被气得吐血。
第14章 十四只桃花精 没有
搬家这件事还是提上了日程。在时淼的极力主张下,他们搬到了时淼的众多小洋房之一。虽不在市中心,可周围环境清幽,空气质量好,距离喻淮的公司不是特别远,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
二层楼的小洋房空间大多了,可供时淼造作的地盘也大了不少。那么多的空房间,可算不用跟小精怪挤一个衣帽间了,喻淮大大松了口气。
小洋房自带一个花园,在确定要住进来之前,时淼就请人移植了一片玫瑰进来。火红色的玫瑰花布满了整个院子,瞧着很浪漫。阳台很大,时淼养的那些绿植一盆一盆的都搬到了专门搭建的竹架子上,放在阳台晒太阳。
将东西搬过去后又收拾了两三天,买了些风铃、墙纸、小彩灯装饰一番,冷冷清清的小洋房顿时添了丝丝人气。时淼看着自己的杰作,非常的满意。
时淼自己的房间是粉色系的,墙面用桃花样式的墙纸贴了一圈,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兔子台灯和一排比巴掌大点的小玩偶。床上躺着一只比她还大的毛绒绒白色狗熊,时淼最喜欢靠在狗熊柔软的肚子上看看手机、翻翻书。
飘窗很大,时淼摆了一张垫子上去,有时候会盘腿坐在那里用电脑看视频。窗边挂了一个贝壳风铃,风一吹就叮铃叮铃的响。而她的梳妆桌上,则用琉璃瓶插着一支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相比时淼房间的精心布置,喻淮的卧室就简单多了。以往的深色系窗帘、床单换了一种风格,颜色淡了很多,整体色调偏蓝。除了时淼强制在飘窗边挂上的同款风铃,与电脑桌边插着的一支艳色玫瑰外,几乎没什么装饰品。
而喻淮面上对那种少女情怀十足的风铃非常嫌弃,在时淼要在他窗边挂那种玩意儿时竭力阻止,背过身却悄悄地又买了两串更小清新的风铃带到公司,挂在了自己办公室的窗边。还将搁在阳台竹架子上晒太阳的绿植抱了两盆走,安置在办公桌上。
喻淮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其实时淼都看在眼里,只是没吱声戳穿他。时淼早就发现喻淮这个人啊,在有些事情上总有那么一点口不对心。
明明就很喜欢那种萌萌的、可可爱爱的东西,非要装作一脸嫌弃的样子。喜欢吃小蛋糕、各色各样的糖果、抹茶味的冰淇淋,自己却从来不会去买。每回在街上路过相应的小店,那双眼睛就不受控制地黏在甜食上。
时淼第一次注意到这点的时候,颠颠地去买了一袋子甜食回来,想着让喻淮尝一口。哪知喻淮很是嫌弃,立马就扭过了头。那会儿时淼还以为他是真不爱吃,也就没勉强,结果收获了一堆怨念的眼神。
后来她才知道喻淮这么大个人了,居然潜藏着傲娇的属性。当面说不吃,半夜悄悄爬起来偷吃,还被到客厅倒水的时淼撞见了。两人对上视线的那一刻非常尴尬,沉默了两秒钟,时淼率先转身回了卧室,还贴心地把卧室门关上,顺带闭了灯。
第二天起来,时淼还没做出反应,喻淮就正了正自己的领带,蹙着眉一本正经道:“我昨儿好像梦游了,不知道有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没。”时淼秒懂,十分配合地没有戳破他蹩脚的借口。
时淼以为喻淮是傲娇,其实不完全正确。他就是小时候被亲哥玩得有阴影了,从性别意识觉醒后,就再也不碰大多女孩子喜欢的东西了。那段被当作女孩儿养的经历是他的黑历史,不愿意让任何人触碰。
于是人前就装得一脸嫌弃,人后就放飞自我了。反正没人看见,就是什么都没发生过。
知晓喻淮变扭的性子,时淼对这些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男孩子嘛,总还是要面子的。
搬了新家,心境一换,时淼琢磨着该开一篇新文了。距离她的第一篇文完结已经有一个多月,评论区的读者嗷嗷直叫,都在催她开新文。
一般作者一本书完结,都会在最后一章节写完结感言,然后跟读者交代一下自己下篇文什么时候开,写什么题材。
但时淼是个新手,她完全没有这个意识。最后一章节的句号画上,整本书就写完了,关于新文没有留下只言片语。这就导致很多读者抓心挠肝,每天都要组团到评论区打卡,花式催促她开新书。
时淼是不怎么看评论区的,这猛地瞟到那么多催书的,还有点受宠若惊。当即开了电脑,啪嗒啪嗒敲起了键盘。她没有写大纲的习惯,所有的故事情节都存在于她的脑子里。
上篇文是关于刑侦探案的,这刚开的新文,时淼想换个题材,写的是聚集在深山的那一群精怪们的故事,也就是小狐狸、大榕树他们的事迹。
自开了灵智,时淼就与深山里的精怪们待在一块儿,闲来无事听他们讲述了许多亲身经历的事情。那些回忆缭缭绕绕,总要有人记得、念着,才不枉走了那么一遭。
时淼是个妖龄很小的精怪,用作人类的计数方式来算,可能也就二十岁出头。但跟她生活在一起的那些精怪们,大多已经活了几百上千年。有些资历老的,还经历过洪荒时代,真真实实的活成了古董。
那些久远的回忆蒙了一层纱,掀开来一品尝,各种滋味都有。甜的、酸的、苦的,饱含人世间千姿百态。
比如说小狐狸,时淼总是这样称呼那只拥有一身火红皮毛的狐狸精。实际上那只狐狸已经七百多岁了,时淼的岁数连人家的零头就没有。
火狐化形后是个妖娆的大美人,一身红色纱衣隐约透出凝白的肌肤。面若桃花,发髻间簪着一根光彩熠熠的凤凰翎。据老榕树说,那是她的老相好送给她的生辰礼。
她的老相好是只凤凰,在涅槃时被天雷劈了。最终涅槃失败,化成了一颗巨大的蛋。小狐狸孵了一百多年,才把她的相好从蛋壳里孵了出来。原以为这就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了,然而还是出了些岔子。
从那蛋壳里孵出来的不是漂亮的神鸟凤凰,反而钻出来一只秃毛鸡。体型堪比鸵鸟,身上的绒毛特别浅,两只翅膀直接光秃秃的,走起路来笨重的很,叫声咯叽咯叽的,看不出来是什么品种。
左邻右舍的精怪们啧啧称奇,纷纷跑出来围观这只秃毛鸡,吓得它将脑袋埋在小狐狸的胸前,直往美人的怀里钻。
大伙儿都觉得奇怪,这丑了吧唧的玩意儿以后真的能蜕变成威风凛凛的神鸟凤凰?所有人都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打了一个问号,只有小狐狸坚定不移地相信。时常捉了一碗蛋白质极其丰富的胖虫子放在桌上,招呼着秃毛鸡过来:“大郎,吃虫啦。”
鸟吃虫子,凤凰也是鸟,所以凤凰吃虫子,这逻辑没什么毛病。
时淼生了灵智后,也会跟那只秃毛鸡一起玩。这家伙丑是丑了点,性子是真好。小狐狸说什么都听,还很乐意让时淼趴在它的背上,扇动翅膀飞上蓝天,让她体验一把在空中俯视大地的感觉。
不知道如今秃毛鸡有没有蜕变成凤凰,与小狐狸过上神仙眷侣的生活,反正时淼被一道雷劈到这里的时候是没有的。
想到那些小伙伴们,时淼忍不住笑起来,敲打键盘的动作越加流畅。这个故事取自她的经历,又在真实的基础上做了些改动。
切入点是一个有些叛逆的小姑娘,不顾家人与朋友的阻拦,怀着猎奇的心态一个人莽撞地闯进了从未有人涉足过的深山,进而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故事。
在这里她邂逅了许许多多的精怪,他们不似传说中那么可怖,也不会以人为食,甚至还有那么点可爱。每个精怪都有不为人知的往事,或是令人愉悦的,或是使人流泪伤感的。
整本书以女孩儿的回忆开篇,徐徐展开掩藏在那座深山的秘密,讲述一个又一个光怪陆离的梦。写法有些类似聊斋,只是时淼的这本书几个小故事是串联在一起的,出场的人物之间都有联系。
与之前的刑侦探案文全然不同的风格,笔触欢脱为主。一直在评论区嗷嗷叫的读者们傻眼了,他们以为时淼的新文也会是探案类的,或者类似探案的。万万没想到真的是全新的文,与第一篇文没有丝毫相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