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咕嘟”一声又咽了一口口水,这里的老板可真厉害,天天做的早饭都不重样,等她,等她攒到三千块,给妹妹打完钱,交完了房租,给姑姑买了衣服之后,她就再来吃一次!哦对,得先请杨田哥过来吃一次。
看着手机上的集合时间消息,冯莹莹急忙朝着集合地点走去,今天也是能够自己赚钱的一天!
她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不过蹦了几下,看着有些滑溜的地面,就老老实实的走路,看起来朝气十足。
店内温暖如春,时不时传来吸溜溜的声音。
孙默有点好奇地打量着室内,他看起来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剃着小平头,长相说不上帅气,但也是周正。
昨天他跟的剧组已经杀青,杀青宴在一家小饭店办的,喝得是醉醺醺,好在孙默既不是演员,也不是导演编剧,他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被招来的跟组化妆师,画的多是配角群演,打交道的也是这些人,吃饭的桌子不是主位多是工作人员,大家都老老实实吃饭,意思意思地喝了点酒。
本来拍戏结束,这个活完事儿孙默就准备回自己租住的房子了,不过因为这一个剧组他结识的一位新朋友让他别着急走,说明早上带着他来吃好吃的。
酒店的房间还没退,他这过来吃完饭就得回去收拾行李了。昨晚睡在了朋友家,如果不是明确知道对方是个直男,孙默是万万不敢去的。
无他,只能说这个魔幻的圈子。男化妆师不罕见,罕见的是直男化妆师。对此孙默也很无奈,以至于他的微信签名直接改成了直男。甚至孙默琢磨着,他真的应该找一个女朋友,然后把情侣合照当成头像,是不是会减少一些骚扰?
朋友是影视城本地人,还在念大学呢,趁着寒假来当群演赚零花。今早上带自己过来,这边是影视城的居民区,孙默倒是没有来过几次,看起来和那些古镇里的建筑差不多,也是古色古香的。
现在才七点,这家铺子里已经是满满当当的人,甚至互相之间看起来都很熟悉的样子。
孙默看着朋友跟周围的人打了几个招呼点餐,现在又拿着碗回来了。
早上走过来的时候,孙默就听了朋友说这家早餐铺子非常独特,天天换着花样做,一天只做一种早餐,谁也不知道老板娘第二天做什么,但不管做啥都好吃。
朋友还跟自己念叨着,到现在他吃过蒸饺,生煎,烧麦,小馄饨,豆腐脑,牛肉面,丸子汤,包子馒头。听得孙默都乐了,这报菜名呢?
“好了,吃吧。”朋友把青花的大碗放到两人面前,一人一双筷子。
今天早餐是炸酱面,这是北方人民的传统面食,各地的做法都不太一样。一般家庭里也经常做,早上晚下不爱做饭,就用炸酱面凑活一口。
大碗非常大,上面铺着厚厚的一层面码,胡萝卜丝,黄瓜丝,豆芽菜,还有一层黄豆嘴。
炸好的酱颜色浓郁,光泽红亮,码在中间的位置,即便是没吃一口也能闻到这无比浓香。
自家妈妈做的炸酱面没有这么丰足的配菜,往往是只有黄瓜丝,外加上炸好的鸡蛋酱。孙默倒是在京城吃过京城炸酱面,他记得似乎是在紫禁城附近的四合院里,应该是当地京城人家自己开的,一碗二十元,味道嘛,他实在是没有吃几口。
朋友已经搅拌起来,孙默也开始动手,昨晚虽然吃了饭,但喝了不少的酒,现在肚子空空如也,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将炸酱与配菜联通面条搅拌均匀,孙默夹了一大口开吃。
面条粗细适中,吃起来是柔韧的,爽滑的,劲道的,一口咬下去,不软不硬带着些嚼劲,麦香浓郁,一吃便知道这是正经的手擀面。
黄瓜丝豆芽与面条带着炸酱入口,咸香而清爽,吃起来格外的爽口!
尤其是这炸酱,是半肥半瘦的肉丁炒制,看着油亮,可吃起来油而不腻,又咸又鲜又香!
孙默刚想说两句话,看着朋友一溜接一溜的往嘴里塞,自己也继续低头吃了起来。
朋友简直是暴风吸入式地吃完,连碗里的黄瓜丝胡萝卜丝都没有放过,摸着肚子打了声饱嗝。
“嗝儿。”孙默吃的慢些,细嚼慢咽,也只剩下了小半碗。
他一边吃着一边听朋友说话,
“怎么样?好吃吧?我对门老爷子腿都摔断了还天天过来吃,老板娘做的花样比学校食堂都多。”
“是好吃,第一回 吃到这么好吃的炸酱面。”孙默说着。
“这里没有服务员吗?感觉有点忙不开。”
“没有,这里就老板娘一个,剩下全靠自觉。”朋友一边说着,一边从桌子上的纸抽盒里抽出纸巾擦了擦桌子周围。
孙默一边往嘴里吃着面条,一边扫视着四周,身为一个化妆师,他的职业习惯就是见到一张脸就在脑子里建模,适合什么样的妆容,怎样化妆能彰显个人特质……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给群演化妆的剧组化妆师,但孙默也想成为那位圈内名手一般的人。
“一直听说还有剧组要过来,今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留在影视城没走,想多接点活儿,孙默,你回家过年吗,还是回你那边?”朋友问着。
“估计是不回家了,过年了在农村,七大姑八大姨的再催婚,怪闹心的,回去路费也不少。”他边吃边说着。
孙默是个男孩,是个男人,可居然去做一名化妆师,在他的家人眼中,这简直是不可理喻,一个大老爷们整天描眉弄粉,娘们唧唧的像什么样子。
高中时候,孙默买回家的各种油彩和彩妆,刷子被父母从房间里翻出来,摔得粉碎,在地上踩了一脚,又一脚。
大学的时候,因为喜欢摆弄彩妆差点被室友以为是gay,但和班里的女同学们却是关系不错,孙默那个时候看着网络上的各种彩妆视频,在同学们的脸上实验着,积累了不小的经验。甚至后来出名了,整个学院都知道汉语言专业有个男生孙默,化妆手段一流。还有不少老师教授闻名过来,有什么活动找他帮忙画一个。
因为磨练出来了手艺大三的时候别人去学校,去报社,去出版社实习,只有孙默自己跑到影楼去实习化妆。毕业之后靠着大学兼职的钱又报了化妆学校系统的学习,之后就来做了剧组化妆师。只不过因为刚开始没什么资历,给群众演员化妆走的是时薪,一天两百块钱,不多不少,勉强糊口。
“你要不搬影视城住呗,你说要是跟组的时候少则十天,多则一两个月,北城的房租也挺贵的,那钱不是白瞎了。”
“我住那边习惯了,不过你说的也对,我再看看吧。”孙默把最后一口面塞进嘴里说着。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这么到处跑不如租个便宜房子,但那小房子的东西是自己一点一点置办的,从大学就开始住了,所有的东西都在那,习惯了,甚至孙默曾想过,等有一天攒够了钱,就跟房东说把那房子买下来。
不过,要是搬到朋友家这边,要是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早餐,似乎也不赖?每个月节省下来的房租钱,足够自己在这铺子吃上一个月的早餐了。
早上的营业结束,洛樱斥巨资购置的洗碗机和消毒柜已经到了。感谢现代,感谢科技,科技改变生活诚不欺老人家。
虽说现在用水龙头一拧出来就是热水,刷去油污也方便,但不用自己洗真是太好了。
洛樱还记得前世初入御膳房的时候,大冬天里用冰水洗碗,别的小宫女有偷懒的,有使上铜板弄点热水的,她一个人倔强地在那洗,洗的干干净净的。
每次洗完的时候,她只觉得自己没有了知觉,小手是通红通红的,邦邦硬,就像是冬天的冰面一样。
后来被师父看到了,把自己提到身边,找医女给她看了手,再用冷水洗下去,这一双手不禁是要生冻疮,怕都是要废了。后来洛樱再也不用洗碗,但永远都忘不了冬日碗盘浸在冷水中那彻骨的寒。